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水泉镇人民政府包头稀土高新区210国道以东区域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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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水泉镇人民政府包头稀土高新区210国道以东区域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包头稀土高新区210国道以东区域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水泉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8日 14:55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更正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中智 (略)
项目联系电话 0472-*
采购单位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水泉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包头稀土高新区万水泉大街与包麻公路交汇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中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 (略) 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A座18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7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TZCXTS-C-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包头稀土高新区210国道以东区域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包头稀土高新区210国道以东区域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中第二条第六款第二项规定:“本项目在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针对各家响应供应商进行综合打分,最终确定排名前三的响应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组织被征收人对预成交供应商进行投票选举,最终得票最高的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确认排名前三的成交供应商为:内蒙古金正房地产 (略) 、内蒙古诚越房 (略) 、中兴华咨(北京)房地产 (略) 。最终经被征收人投票确认,本项目最终得票最高的供应商为内蒙古诚越房 (略) ,故成交供应商为变更为内蒙古诚越房 (略) 。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包头稀土高新区210国道以东区域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1.0000(万元),更正为:1.47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包头稀土高新区210国道以东区域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内蒙古金正房地产 (略) ,更正为:内蒙古诚越房 (略) 。

原公告的合同包1(包头稀土高新区210国道以东区域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500,000.00元,更正为:980,0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水泉镇人民政府

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万水泉大街与包麻公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智 (略)

地址:内蒙古 (略) 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A座1806

联系方式:04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智 (略)

电话:0472-*

中智 (略)

2023年11月28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包头稀土高新区210国道以东区域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水泉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8日 14:55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更正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中智 (略)
项目联系电话 0472-*
采购单位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水泉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包头稀土高新区万水泉大街与包麻公路交汇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中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 (略) 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A座18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7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TZCXTS-C-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包头稀土高新区210国道以东区域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包头稀土高新区210国道以东区域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中第二条第六款第二项规定:“本项目在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针对各家响应供应商进行综合打分,最终确定排名前三的响应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组织被征收人对预成交供应商进行投票选举,最终得票最高的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确认排名前三的成交供应商为:内蒙古金正房地产 (略) 、内蒙古诚越房 (略) 、中兴华咨(北京)房地产 (略) 。最终经被征收人投票确认,本项目最终得票最高的供应商为内蒙古诚越房 (略) ,故成交供应商为变更为内蒙古诚越房 (略) 。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包头稀土高新区210国道以东区域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1.0000(万元),更正为:1.47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包头稀土高新区210国道以东区域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内蒙古金正房地产 (略) ,更正为:内蒙古诚越房 (略) 。

原公告的合同包1(包头稀土高新区210国道以东区域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500,000.00元,更正为:980,0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水泉镇人民政府

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万水泉大街与包麻公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智 (略)

地址:内蒙古 (略) 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A座1806

联系方式:04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智 (略)

电话:0472-*

中智 (略)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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