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滨河花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选取合作房地产开发商项目中标公告
新安县滨河花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选取合作房地产开发商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安企采招标(2023)0237号
2.项目名称:新安县滨河花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选取合作房地产开发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6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1月2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项目概况:本项 (略) 新安县新安产业集聚区宜居路与汇金路交叉口,项目占地14375.62㎡,地上建筑面积约32926.72㎡,计划总投资约15000万元,最终以规划部门批准的设计方案为准。
2.2项目建设地点: (略) 新安县。
2.3采购范围:房地产合作开发,即采购人管理框架下全面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策划、报建报批、勘探设计、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成本管理、验收办证、营销策划和服务等。
2.4开发方式:合作开发模式,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该项目除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全部税、费外,其他所有支出由中标人负责全部出资,采购人不支付本项目的相关费用。
2.5资金来源:由本项目的中标方自行筹措。
2.6建设期限:有效工期36个月,从实际开工之日计起。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注:本项目公告中公布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由于受系统限制原因为必填项,但非本项目最高限价,也不参与本项报价。本项目限价及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合同履行期限:同建设期限。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中标情况
中标人名称: (略) ;
中标金额:承诺给采购人的固定利润为 218.75 万元;
开发方式:合作开发模式,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该项目除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全部税、费外,其他所有支出由中标人负责全部出资,采购人不支付本项目的相关费用。
建设期限:有效工期36个月,从实际开工之日计起;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企业地址: (略) 洛龙区开元大道261号国宝大厦2402室。
四、评审专家名单
刘向东、白云、许军、赵敏、王丹。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29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版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电子版中标通知书须在洛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发达 (略)
地址:新安县新城区南京路77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联系人:尚女士
电 话: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女士
联系方式:0379-*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3年11月2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安企采招标(2023)0237号
2.项目名称:新安县滨河花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选取合作房地产开发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6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1月2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项目概况:本项 (略) 新安县新安产业集聚区宜居路与汇金路交叉口,项目占地14375.62㎡,地上建筑面积约32926.72㎡,计划总投资约15000万元,最终以规划部门批准的设计方案为准。
2.2项目建设地点: (略) 新安县。
2.3采购范围:房地产合作开发,即采购人管理框架下全面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策划、报建报批、勘探设计、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成本管理、验收办证、营销策划和服务等。
2.4开发方式:合作开发模式,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该项目除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全部税、费外,其他所有支出由中标人负责全部出资,采购人不支付本项目的相关费用。
2.5资金来源:由本项目的中标方自行筹措。
2.6建设期限:有效工期36个月,从实际开工之日计起。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注:本项目公告中公布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由于受系统限制原因为必填项,但非本项目最高限价,也不参与本项报价。本项目限价及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合同履行期限:同建设期限。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中标情况
中标人名称: (略) ;
中标金额:承诺给采购人的固定利润为 218.75 万元;
开发方式:合作开发模式,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该项目除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全部税、费外,其他所有支出由中标人负责全部出资,采购人不支付本项目的相关费用。
建设期限:有效工期36个月,从实际开工之日计起;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企业地址: (略) 洛龙区开元大道261号国宝大厦2402室。
四、评审专家名单
刘向东、白云、许军、赵敏、王丹。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29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版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电子版中标通知书须在洛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发达 (略)
地址:新安县新城区南京路77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联系人:尚女士
电 话: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女士
联系方式:0379-*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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