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妇幼保健院母婴阻断试剂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蚌埠市妇幼保健院母婴阻断试剂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略) (略) 母婴阻断试剂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2023SQCGJ2851-重1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母婴阻断试剂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略) 华康 (略)
2.供应商地址: (略) 谯城区工业园区时代国际医药城7-101
3.成交金额:57.7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肝表面抗原检测试剂(金标法)、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四代)(酶联免疫法)、艾滋质控品、梅毒检测试剂 (TPPA)等; 品牌:英科、万泰、康彻思坦、丽珠等; 规格型号:100 人份/盒、96 人份/盒、10 支/盒、100 人份/盒 (20×5)等; 数量:60000人份、10000人份、2盒、1000人份等; 单价:0.63元/人份、2.86元/人份、650元/盒、6.3元/人份等,具体详见分项报价表。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洪湘(组长)、张勤、周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依据采购代理合同及采购文件约定标准收取为0.4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升平街107号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兆工程 (略)
地 址: (略) 凤阳西路41号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云(采购人)、薛一唯(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0552-*
十、附件
1.响应表,分项报价表
2.评审情况一览表
0天0时7分0秒
(略) (略) 母婴阻断试剂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2023SQCGJ2851-重1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母婴阻断试剂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略) 华康 (略)
2.供应商地址: (略) 谯城区工业园区时代国际医药城7-101
3.成交金额:57.7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肝表面抗原检测试剂(金标法)、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四代)(酶联免疫法)、艾滋质控品、梅毒检测试剂 (TPPA)等; 品牌:英科、万泰、康彻思坦、丽珠等; 规格型号:100 人份/盒、96 人份/盒、10 支/盒、100 人份/盒 (20×5)等; 数量:60000人份、10000人份、2盒、1000人份等; 单价:0.63元/人份、2.86元/人份、650元/盒、6.3元/人份等,具体详见分项报价表。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洪湘(组长)、张勤、周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依据采购代理合同及采购文件约定标准收取为0.4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升平街107号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兆工程 (略)
地 址: (略) 凤阳西路41号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云(采购人)、薛一唯(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0552-*
十、附件
1.响应表,分项报价表
2.评审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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