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中国电信海南公司IT设备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中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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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中国电信海南公司IT设备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中选人公示

2023-2024 (略) IT设备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中选人公示

按照2023-2024 (略) IT设备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YZB-HNDX-2023-157)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人情况

序号

产品

中选人

中选份额

1

2023-2024 (略) IT设备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北京环亚 (略)

100%

(二)否决参选情况

经本项目评选委员会审查中,中科成大(北京) (略) 、赞华(中国) (略) 递交的参选文件中均未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不满足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初步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财务要求“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能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提供相应税务证明及承诺函。”的要求。评选委员会一致认定,中科成大(北京) (略) 、赞华(中国) (略) 均未通过资格审查,否决其参选资格。通过初步评审的参选人仅剩1家北京环亚 (略) 。

根据《关于 (略) 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电信琼【2019】 237号)及采购方案签报的相关规定:若报名人为2家或递交文件的参选人为2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参选人为2家时,项目继续进行唱价评审工作;若报名人为1家或递交文件的参选人为1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参选人为1家时,项目转为定向谈判方式或重新比选;若评审委员会否决全部参选或定向谈判失败或有效参选人不足1家时,项目重新比选。

经比选人确认,2023-2024 (略) IT设备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示时间:20231129日至20231201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唐钦妹 *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玲 *

比选人: (略) 海南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汇源 (略)

日期:2023年11月28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
,海南

2023-2024 (略) IT设备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中选人公示

按照2023-2024 (略) IT设备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YZB-HNDX-2023-157)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人情况

序号

产品

中选人

中选份额

1

2023-2024 (略) IT设备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北京环亚 (略)

100%

(二)否决参选情况

经本项目评选委员会审查中,中科成大(北京) (略) 、赞华(中国) (略) 递交的参选文件中均未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不满足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初步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财务要求“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能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提供相应税务证明及承诺函。”的要求。评选委员会一致认定,中科成大(北京) (略) 、赞华(中国) (略) 均未通过资格审查,否决其参选资格。通过初步评审的参选人仅剩1家北京环亚 (略) 。

根据《关于 (略) 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电信琼【2019】 237号)及采购方案签报的相关规定:若报名人为2家或递交文件的参选人为2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参选人为2家时,项目继续进行唱价评审工作;若报名人为1家或递交文件的参选人为1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参选人为1家时,项目转为定向谈判方式或重新比选;若评审委员会否决全部参选或定向谈判失败或有效参选人不足1家时,项目重新比选。

经比选人确认,2023-2024 (略) IT设备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示时间:20231129日至20231201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唐钦妹 *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玲 *

比选人: (略) 海南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汇源 (略)

日期: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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