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人员托管服务成交公告
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人员托管服务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职工食堂人员托管服务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平 (略) | ||
行政区域 | 平遥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9日 12:13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丽萍(组长)、孔海燕、张巧玲 | ||
总成交金额 | ¥26.*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平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平遥县西 (略) 大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侯先生035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西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平遥县顺城南路富瑞一期北门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宋女士* |
一、项目编号:sxmc竞字[2023]1122(招标文件编号:sxmc竞字[2023]1122)
二、项目名称:职工食堂人员托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平遥红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平遥县曙光西街火柴厂高层门面104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2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平遥红 (略) | 职工食堂人员托管服务 | (略) 平 (略) 职工食堂 | (1)保证每日每餐可供200人左右就餐。 (2)服务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以考虑与成交人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 (3)一日三餐,节假日正常就餐。 (4)人员如有离职情况。供应商负责补足,工作人员必须签定用工合同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5)供应商与所聘员工形成独立的法律关系,由供应商承担所聘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6)工作人员安全自负原则 供应商必须制定安全条例,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培训后持证上岗,并报采购人备案。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全权负责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并对工作人员生命、患病、各种保险等负责。 | 一年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丽萍(组长)、孔海燕、张巧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服务费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标准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平 (略)
地址: (略) 平遥县西 (略) 大楼
联系方式:侯先生03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 (略)
地 址:平遥县顺城南路富瑞一期北门
联系方式:宋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职工食堂人员托管服务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平 (略) | ||
行政区域 | 平遥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9日 12:13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丽萍(组长)、孔海燕、张巧玲 | ||
总成交金额 | ¥26.*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平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平遥县西 (略) 大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侯先生035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西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平遥县顺城南路富瑞一期北门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宋女士* |
一、项目编号:sxmc竞字[2023]1122(招标文件编号:sxmc竞字[2023]1122)
二、项目名称:职工食堂人员托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平遥红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平遥县曙光西街火柴厂高层门面104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2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平遥红 (略) | 职工食堂人员托管服务 | (略) 平 (略) 职工食堂 | (1)保证每日每餐可供200人左右就餐。 (2)服务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以考虑与成交人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 (3)一日三餐,节假日正常就餐。 (4)人员如有离职情况。供应商负责补足,工作人员必须签定用工合同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5)供应商与所聘员工形成独立的法律关系,由供应商承担所聘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6)工作人员安全自负原则 供应商必须制定安全条例,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培训后持证上岗,并报采购人备案。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全权负责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并对工作人员生命、患病、各种保险等负责。 | 一年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丽萍(组长)、孔海燕、张巧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服务费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标准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平 (略)
地址: (略) 平遥县西 (略) 大楼
联系方式:侯先生03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 (略)
地 址:平遥县顺城南路富瑞一期北门
联系方式:宋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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