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振兴铝镁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阳极组装项目-双齿辊破碎机设备及服务采购第二批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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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振兴铝镁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阳极组装项目-双齿辊破碎机设备及服务采购第二批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阳振兴铝镁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阳极组装项目-双齿辊破碎机设备及服务采购(第二批)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3-ZB11455)

公示开始时间:2023-11-29

公示结束时间:2023-12-02

贵阳振兴铝镁 (略) 阳极组装项目-双齿辊破碎机设备及服务采购(第二批)(招标项目编号:0123-ZB1145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承德 (略)

828.0

响应招标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唐山 (略)

859.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4个月

3

(略)

905.8

响应招标文件

响应招标文件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承德 (略)

王文成

冀*

2

唐山 (略)

杨翠玲

冀*

3

(略)

关小敏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承德 (略)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唐山 (略)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略)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贵阳铝 (略) 纪委监察部,电话:0851-*,邮箱:*@*ttp://**。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阳振兴铝镁 (略)

地址: (略) 金朱西路2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复兴路*12号9层

联系人: 牛经理

电话: 010-*

电子邮件: *@*q.com































,贵阳

贵阳振兴铝镁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阳极组装项目-双齿辊破碎机设备及服务采购(第二批)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3-ZB11455)

公示开始时间:2023-11-29

公示结束时间:2023-12-02

贵阳振兴铝镁 (略) 阳极组装项目-双齿辊破碎机设备及服务采购(第二批)(招标项目编号:0123-ZB1145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承德 (略)

828.0

响应招标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唐山 (略)

859.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4个月

3

(略)

905.8

响应招标文件

响应招标文件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承德 (略)

王文成

冀*

2

唐山 (略)

杨翠玲

冀*

3

(略)

关小敏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承德 (略)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唐山 (略)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略)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贵阳铝 (略) 纪委监察部,电话:0851-*,邮箱:*@*ttp://**。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阳振兴铝镁 (略)

地址: (略) 金朱西路2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复兴路*12号9层

联系人: 牛经理

电话: 010-*

电子邮件: *@*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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