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城区2023年度省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关于增城区2023年度省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 (略) 供销合作联社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粤供科函〔2023〕356号)文件要求, (略) 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于2023年10月20日-27日发布了增城区2 (略) 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并完成申报收集工作。
(略) 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党组、理事会研究,拟认定广州增城供销增禾 (略) 为该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 (略) 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提出,提供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并需签署正式姓名,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20-*)
(略) 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
2023年11月30日
根据《 (略) 供销合作联社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粤供科函〔2023〕356号)文件要求, (略) 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于2023年10月20日-27日发布了增城区2 (略) 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并完成申报收集工作。
(略) 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党组、理事会研究,拟认定广州增城供销增禾 (略) 为该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 (略) 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提出,提供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并需签署正式姓名,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20-*)
(略) 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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