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行政区域 青龙满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30日 10:59
评审专家名单 侯亚东(采购人代表)、李高山、任艳、姜苹、张宝华
总中标金额 ¥411.*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东昕
项目联系电话 0335-*
采购单位 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青龙满族自治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35-*
代理机构名称 中沐建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海港区西港路205-1号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35-*

一、项目编号:HB*5

二、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湖南仁仁洁国际清洁 (略) (略)

(略) (略) 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木兰街58号

*MA0CH4PJ6X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湖南仁仁洁国际清洁 (略) (略)

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对城区餐饮企业、机关、学校食堂等的餐厨垃圾进行收集转运

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

合格

3年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亚东(采购人代表)、李高山、任艳、姜苹、张宝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39925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青龙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沐建友 (略)

地 址: (略) 海港区西港路205-1号四楼

联系方式:0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东昕

电 话:0335-*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承诺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行政区域 青龙满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30日 10:59
评审专家名单 侯亚东(采购人代表)、李高山、任艳、姜苹、张宝华
总中标金额 ¥411.*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东昕
项目联系电话 0335-*
采购单位 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青龙满族自治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35-*
代理机构名称 中沐建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海港区西港路205-1号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35-*

一、项目编号:HB*5

二、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湖南仁仁洁国际清洁 (略) (略)

(略) (略) 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木兰街58号

*MA0CH4PJ6X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湖南仁仁洁国际清洁 (略) (略)

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对城区餐饮企业、机关、学校食堂等的餐厨垃圾进行收集转运

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

合格

3年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亚东(采购人代表)、李高山、任艳、姜苹、张宝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39925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青龙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沐建友 (略)

地 址: (略) 海港区西港路205-1号四楼

联系方式:0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东昕

电 话:0335-*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承诺函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中沐建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