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新店坪镇皇后滩村、晓坪乡青竹溪村灌溉设施建设工程合同公告
芷江县新店坪镇皇后滩村、晓坪乡青竹溪村灌溉设施建设工程合同公告
芷江县新店坪镇皇后滩村、晓坪乡青竹溪村灌溉设施建设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日
芷江县新店坪镇皇后滩村、晓坪乡青竹溪村灌溉设施建设工程合同公告
采购人(全称):芷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方)
供应商(全称):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芷江县新店坪镇皇后滩村、晓坪乡青竹溪村灌溉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芷江县新店坪镇皇后滩村、晓坪乡青竹溪村灌溉设施建设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芷财采计(2023)*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详见合同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7元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1 | (略) | 芷江县新店坪镇皇后滩村、晓坪乡青竹溪村灌溉设施建设工程 | 否 | / | / | 1 | 项 | *.07元 | *.07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40天(开工日期**日,完成日期: **日)。
地点:*方指定地点
方式:详见附件
具体工程结算以评审结论作为依据。如工程结算
评审结论超出合同金额,按合同价支付;如工程结算评审结论低于合同金额,则以工程结算评审结论进行结算。合同签订后,可以支付30%的项目预付款。合同约定的建设任务完 成后,经县乡村振兴局、村支两委共同核实,可支付到合同 资金70%的工程进度款;余款30%待村支两委、驻村乡村振 兴工作队、县乡村振兴局共同验收合格,根据评审机构出具 的结算报告,*方交纳合同金额的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后, *方再付清项目工程余款。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略) 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方各执*份,*、*双方法人或其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日
九、合同主体
*方:(公章)芷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 *方:(公章) (略) |
法定代表人:候林杰 | 法定代表人:*毅敏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东紫巷 | 地 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人民东路二段169号先进储能节能创意示范产业园15#、16#栋1001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芷江县新店坪镇皇后滩村、晓坪乡青竹溪村灌溉设施建设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日
芷江县新店坪镇皇后滩村、晓坪乡青竹溪村灌溉设施建设工程合同公告
采购人(全称):芷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方)
供应商(全称):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芷江县新店坪镇皇后滩村、晓坪乡青竹溪村灌溉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芷江县新店坪镇皇后滩村、晓坪乡青竹溪村灌溉设施建设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芷财采计(2023)*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详见合同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7元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1 | (略) | 芷江县新店坪镇皇后滩村、晓坪乡青竹溪村灌溉设施建设工程 | 否 | / | / | 1 | 项 | *.07元 | *.07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40天(开工日期**日,完成日期: **日)。
地点:*方指定地点
方式:详见附件
具体工程结算以评审结论作为依据。如工程结算
评审结论超出合同金额,按合同价支付;如工程结算评审结论低于合同金额,则以工程结算评审结论进行结算。合同签订后,可以支付30%的项目预付款。合同约定的建设任务完 成后,经县乡村振兴局、村支两委共同核实,可支付到合同 资金70%的工程进度款;余款30%待村支两委、驻村乡村振 兴工作队、县乡村振兴局共同验收合格,根据评审机构出具 的结算报告,*方交纳合同金额的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后, *方再付清项目工程余款。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略) 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方各执*份,*、*双方法人或其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日
九、合同主体
*方:(公章)芷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 *方:(公章) (略) |
法定代表人:候林杰 | 法定代表人:*毅敏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东紫巷 | 地 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人民东路二段169号先进储能节能创意示范产业园15#、16#栋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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