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门镇北咸田村文化长廊景观工程中标公示
松门镇北咸田村文化长廊景观工程中标公示
松门镇北咸田村文化长廊景观工程于2023年11月29日完成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已推荐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招标投标条例》、《 (略) 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操作规程》(温政办发[2018]61号)等相关规定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或异议,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均可进行异议和投诉。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起异议,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项目名称 | 松门镇北咸田村文化长廊景观工程 | 招标人 | (略) 松门镇北咸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日 | |||
异议受理单位 | (略) 松门镇北咸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电话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经理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
1 | (略) | 林辉 | * | 90 | ||
2 | (略) | 林晨 | * | 90 | ||
无效标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 | 结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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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门镇北咸田村文化长廊景观工程于2023年11月29日完成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已推荐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招标投标条例》、《 (略) 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操作规程》(温政办发[2018]61号)等相关规定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或异议,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均可进行异议和投诉。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起异议,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项目名称 | 松门镇北咸田村文化长廊景观工程 | 招标人 | (略) 松门镇北咸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日 | |||
异议受理单位 | (略) 松门镇北咸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电话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经理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
1 | (略) | 林辉 | * | 90 | ||
2 | (略) | 林晨 | * | 90 | ||
无效标原因及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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