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海沧分局无人机机库设备及相关系统的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关于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海沧分局无人机机库设备及相关系统的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内容:
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 |
采购项目编号: | *JP0046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沧分局无人机机库设备及相关系统 |
项目联系人: | 凌瑾 |
项目联系方式: | * |
发布时间: | 2023年12月01日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 18时00分00秒 |
采购预算合计: | 680,000.00元 |
币种: | 人民币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转包、分包等方式。 3.供应商需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需提供2020年1月份至开标截止日无人机机库销售业绩至少2个(提供有效的销售合同或销售发票,原件备查)。 5.供应商需提供所投无人机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不得转授权) 6.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
项目介绍: | 采购2套大疆无人机机库设备及相关系统分别布置于新阳派出所和东孚派出所,详见附件。 |
项目备注: | 1.单位与员工签订安全责任协议,明确事故应承担责任。 2.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 3.供货方式:整批供货,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产品交付使用。 4.竞价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守诚信原则,提供产品应满足《商务及技术要求》的所有要求。如采购人对中标人产品有疑问,必须承诺于采购结果公告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全套投标产品证明文件(技术要求中提到的原件检测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等),供采购人现场逐条核实。如有发现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则认定为虚假响应,取消中标资格,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价人应对此做出承诺并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获得成交后所提供的本次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全新的检验合格的产品,必须符合采购单位的要求,不得使用任何劣货、假货等产品。 6.运输: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将检验合格后的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输方式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选择,所需运输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与采购人做好产品移交验收工作,运输移交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供应商的总报价为报价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产品制作、生产、供应、运输、保险费、采购保管、产品检验检测、、人工费、税收、售后服务费以及可能漏项漏报等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须再向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8.付款方式,按每三个自然月分12期付款。签订合同后,按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提供产品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三个自然月内支付第1期货款,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每三个自然月付款前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 9.验收条件及标准 9.1检验标准:产品质量应达到本标涉及的软硬件参数要求,按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验收。 9.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9.3成交供应商如有调换产品,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串通、贿赂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一经查实,采购人将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成交供应商还需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4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派代表参加。 9.5验收有关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售后服务要求 10.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原装、全新,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规格参数和技术指标。所有设备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内免费服务,超过期限后服务费由双方合同约定。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方故障通报5分钟内响应、0.5小时内委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12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在1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质保期内中标人应予以完全免费工时和材料,更换新产品、提供代用产品或使产品可正常运转的措施,投标人应提供服务内容的承诺书原件。供应商需提供完善周到的本地化技术服务,需提供至少12次售后现场教学培训服务 (参训人数不限),中标公司需具备无人机培训机构资格(AOPA、UTC 、ASFC、CAAC、ALPA其中之一)并且提供培训机构授权证书,至少提供2名培训技术人员且持有无人机培训机构教员资格证书及飞手证(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书及谈判截止时间前 6 个月的任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 10.2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非人为因素损坏的产品负责免费上门包退换或包修至符合要求为止,拒绝整改的采购人将拒收其成交货物。 |
合同包明细: | ||||||||||||
合同包号 | 采购人 | 供货商 | 报价总价(元)/折扣率(%)/数量 | 竞价胜出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技术参数 | 数量 | 报价单价(元)/折扣率(%)/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1 | (略) 公安局海沧分局 | 七海 (略) | 679,000.00 | 是 | 海沧分局无人机机库设备及相关系统 | 见附件 | 不限 | 无 | 2(批) | 339,500.00 | 无 |
内容:
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 |
采购项目编号: | *JP0046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沧分局无人机机库设备及相关系统 |
项目联系人: | 凌瑾 |
项目联系方式: | * |
发布时间: | 2023年12月01日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 18时00分00秒 |
采购预算合计: | 680,000.00元 |
币种: | 人民币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转包、分包等方式。 3.供应商需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需提供2020年1月份至开标截止日无人机机库销售业绩至少2个(提供有效的销售合同或销售发票,原件备查)。 5.供应商需提供所投无人机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不得转授权) 6.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
项目介绍: | 采购2套大疆无人机机库设备及相关系统分别布置于新阳派出所和东孚派出所,详见附件。 |
项目备注: | 1.单位与员工签订安全责任协议,明确事故应承担责任。 2.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 3.供货方式:整批供货,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产品交付使用。 4.竞价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守诚信原则,提供产品应满足《商务及技术要求》的所有要求。如采购人对中标人产品有疑问,必须承诺于采购结果公告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全套投标产品证明文件(技术要求中提到的原件检测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等),供采购人现场逐条核实。如有发现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则认定为虚假响应,取消中标资格,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价人应对此做出承诺并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获得成交后所提供的本次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全新的检验合格的产品,必须符合采购单位的要求,不得使用任何劣货、假货等产品。 6.运输: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将检验合格后的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输方式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选择,所需运输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与采购人做好产品移交验收工作,运输移交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供应商的总报价为报价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产品制作、生产、供应、运输、保险费、采购保管、产品检验检测、、人工费、税收、售后服务费以及可能漏项漏报等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须再向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8.付款方式,按每三个自然月分12期付款。签订合同后,按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提供产品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三个自然月内支付第1期货款,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每三个自然月付款前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 9.验收条件及标准 9.1检验标准:产品质量应达到本标涉及的软硬件参数要求,按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验收。 9.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9.3成交供应商如有调换产品,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串通、贿赂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一经查实,采购人将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成交供应商还需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4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派代表参加。 9.5验收有关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售后服务要求 10.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原装、全新,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规格参数和技术指标。所有设备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内免费服务,超过期限后服务费由双方合同约定。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方故障通报5分钟内响应、0.5小时内委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12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在1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质保期内中标人应予以完全免费工时和材料,更换新产品、提供代用产品或使产品可正常运转的措施,投标人应提供服务内容的承诺书原件。供应商需提供完善周到的本地化技术服务,需提供至少12次售后现场教学培训服务 (参训人数不限),中标公司需具备无人机培训机构资格(AOPA、UTC 、ASFC、CAAC、ALPA其中之一)并且提供培训机构授权证书,至少提供2名培训技术人员且持有无人机培训机构教员资格证书及飞手证(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书及谈判截止时间前 6 个月的任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 10.2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非人为因素损坏的产品负责免费上门包退换或包修至符合要求为止,拒绝整改的采购人将拒收其成交货物。 |
合同包明细: | ||||||||||||
合同包号 | 采购人 | 供货商 | 报价总价(元)/折扣率(%)/数量 | 竞价胜出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技术参数 | 数量 | 报价单价(元)/折扣率(%)/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1 | (略) 公安局海沧分局 | 七海 (略) | 679,000.00 | 是 | 海沧分局无人机机库设备及相关系统 | 见附件 | 不限 | 无 | 2(批) | 339,500.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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