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市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盘锦市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2023年11月30日, (略) 农业农村局组织农经专家对纳入2023年拟补助名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经专家组评审,一致认为:盘锦双台子区鸿利农民专业合作社育苗大棚项目, (略) 双台子区谊友种养殖家庭农场育秧大棚项目,兴隆台区佟古军种养殖家庭农场仓储设施、农机棚库项目,兴隆台区隆兴家庭农场仓储设施、农机棚库项目,盘山县郑春雷水稻种植家庭农场晒台、储粮库项目,盘锦辽河口成丰家庭农场晒台、储粮库、农机棚库项目,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共7天。
本公示发布后,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电子邮件等 (略) 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兴隆台区乐园路盛京银行北侧
联系电话:0427-*
邮箱:*@*26.com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日
2023年11月30日, (略) 农业农村局组织农经专家对纳入2023年拟补助名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经专家组评审,一致认为:盘锦双台子区鸿利农民专业合作社育苗大棚项目, (略) 双台子区谊友种养殖家庭农场育秧大棚项目,兴隆台区佟古军种养殖家庭农场仓储设施、农机棚库项目,兴隆台区隆兴家庭农场仓储设施、农机棚库项目,盘山县郑春雷水稻种植家庭农场晒台、储粮库项目,盘锦辽河口成丰家庭农场晒台、储粮库、农机棚库项目,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共7天。
本公示发布后,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电子邮件等 (略) 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兴隆台区乐园路盛京银行北侧
联系电话:0427-*
邮箱:*@*26.com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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