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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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茶陵县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日

茶陵县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改造项目

施工合同

业主(*方): 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包方(*方): (略)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茶陵县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茶陵县大塘上小区、下东信用社家属楼等13 个老旧小区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和施工图纸及预算书施工。

第三条:承包方式

1、本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由*方承建。施工期间的质量和安全工作*方负责管理,搞好文明施工。

2、承包方在工程建设期间应负责本项目与各参建单位、政府相关部门等所有的协调工作,本项目的施工许可证以及其它涉及报建及验收工作,由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有关手续,相应费用由双方按政策各自承担。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开工时间之日起至*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开工日期2023年 11 月15 日,完工日期 2024 年 2 月 29 日,工期 90 日历天(不含春节15天节假日)。

  2、*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方,并经*、*、财政、审计单位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1)因*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方变更设计。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工程完工后,*方应通知*方进行验收。*方负责通知财政、审计等相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合同中标总价款为人民币¥:*.00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千*佰点击查看>>元整)。

2、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中标金额的10% 【注:政府投资项目应执行湘政办发[2019]31号文第十八条相关规定】。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合同后14天内。

3、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工程项目按工程进度付款,合同签订后15天内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到完成结算评审后支付进度款时一次性扣回;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合同价的 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60%;完成结算评审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7%,剩余 3%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两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无息付清。

第七条:质保期

1、质保期两年,原则上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质保期内,凡因*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方接*方通知之日起2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质。否则,*方有权另派施工队*施工,一切费用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超过质量保证金的部分,*方有权向*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方义务

(1)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方在收到*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3)组织街道、社区等单位,配合*方协调施工过程中村民矛盾问题。

2、*方义务

(1)*方每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施工和人员管理,工程标识、标牌摆放到显眼部位,及时清理施工场地,不得随意到处乱穿,安排专人引导有序交通。

(2)*方配合协调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村民矛盾问题。

(3)根据*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

  (4)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方自行承担。

  (5)工程交付*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6)*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7)*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方应予赔偿。

  5、*方应向*方支付的违约金,*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可继续向*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方在收到*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方有权向*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方时生效,*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可继续向*方追偿。

  (2)由于*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方在收到*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方有权向*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方时生效,*方应向*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 (略) 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结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方(盖章):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茶陵县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日

茶陵县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改造项目

施工合同

业主(*方): 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包方(*方): (略)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茶陵县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茶陵县大塘上小区、下东信用社家属楼等13 个老旧小区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和施工图纸及预算书施工。

第三条:承包方式

1、本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由*方承建。施工期间的质量和安全工作*方负责管理,搞好文明施工。

2、承包方在工程建设期间应负责本项目与各参建单位、政府相关部门等所有的协调工作,本项目的施工许可证以及其它涉及报建及验收工作,由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有关手续,相应费用由双方按政策各自承担。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开工时间之日起至*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开工日期2023年 11 月15 日,完工日期 2024 年 2 月 29 日,工期 90 日历天(不含春节15天节假日)。

  2、*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方,并经*、*、财政、审计单位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1)因*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方变更设计。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工程完工后,*方应通知*方进行验收。*方负责通知财政、审计等相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合同中标总价款为人民币¥:*.00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千*佰点击查看>>元整)。

2、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中标金额的10% 【注:政府投资项目应执行湘政办发[2019]31号文第十八条相关规定】。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合同后14天内。

3、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工程项目按工程进度付款,合同签订后15天内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到完成结算评审后支付进度款时一次性扣回;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合同价的 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60%;完成结算评审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7%,剩余 3%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两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无息付清。

第七条:质保期

1、质保期两年,原则上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质保期内,凡因*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方接*方通知之日起2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质。否则,*方有权另派施工队*施工,一切费用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超过质量保证金的部分,*方有权向*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方义务

(1)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方在收到*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3)组织街道、社区等单位,配合*方协调施工过程中村民矛盾问题。

2、*方义务

(1)*方每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施工和人员管理,工程标识、标牌摆放到显眼部位,及时清理施工场地,不得随意到处乱穿,安排专人引导有序交通。

(2)*方配合协调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村民矛盾问题。

(3)根据*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

  (4)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方自行承担。

  (5)工程交付*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6)*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7)*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方应予赔偿。

  5、*方应向*方支付的违约金,*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可继续向*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方在收到*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方有权向*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方时生效,*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可继续向*方追偿。

  (2)由于*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方在收到*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方有权向*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方时生效,*方应向*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 (略) 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结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方(盖章):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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