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城市管理局固始县番城、阳关辖区主次干道场前区停车泊位施划及规范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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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城市管理局固始县番城、阳关辖区主次干道场前区停车泊位施划及规范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固财磋商采购-2023-70
2、采购项目名称:固始县番城、阳关辖区主次干道场前区停车泊位施划及规范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1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0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固财磋商采购-2023-70-1 固始县 (略) (略) 固 (略) 院内88号 563,0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固始县番城、阳关辖区主次干道场前区停车泊位施划及规范项目 15日历天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组长:李岩、成员:赵艳、程艳利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 (略) 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 (略) 场计取
收费金额:10,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固始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固始县蓼城大道
联系人:蒋中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永信 (略)
地址: (略) 固始县城南元光大道与红苏路交叉口向东100米
联系人:姜楠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楠
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固财磋商采购-2023-70
2、采购项目名称:固始县番城、阳关辖区主次干道场前区停车泊位施划及规范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1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0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固财磋商采购-2023-70-1 固始县 (略) (略) 固 (略) 院内88号 563,0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固始县番城、阳关辖区主次干道场前区停车泊位施划及规范项目 15日历天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组长:李岩、成员:赵艳、程艳利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 (略) 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 (略) 场计取
收费金额:10,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固始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固始县蓼城大道
联系人:蒋中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永信 (略)
地址: (略) 固始县城南元光大道与红苏路交叉口向东100米
联系人:姜楠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楠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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