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美化亮化提升项目工程中标公示
村级美化亮化提升项目工程中标公示
村级美化亮化提升项目工程于2023年11月29日完成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已推荐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招标投标条例》、《 (略) 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操作规程》(温政办发[2018]61号)等相关规定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或异议,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均可进行异议和投诉。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起异议,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项目名称 | 村级美化亮化提升项目工程 | 招标人 | (略) 石塘镇红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示时间 | 2023年12月5日 | |||||
异议受理单位 | (略) 石塘镇红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电话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天) | ||||
1 | (略) (略) | 陈恩君 | * | 70 | ||||
2 | (略) | 薛仲灵 | * | 70 | ||||
废标原因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 | 无效标依据 | |||||
1 | 无 |
村级美化亮化提升项目工程于2023年11月29日完成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已推荐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招标投标条例》、《 (略) 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操作规程》(温政办发[2018]61号)等相关规定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或异议,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均可进行异议和投诉。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起异议,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项目名称 | 村级美化亮化提升项目工程 | 招标人 | (略) 石塘镇红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示时间 | 2023年12月5日 | |||||
异议受理单位 | (略) 石塘镇红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电话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天) | ||||
1 | (略) (略) | 陈恩君 | * | 70 | ||||
2 | (略) | 薛仲灵 | * | 70 | ||||
废标原因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 | 无效标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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