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年度托管运营购买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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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年度托管运营购买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RC-ZBDL-2023-01582

二、项目名称: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托管运营购买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托管运营购买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陕西环 (略) (略) 高新区沣惠南路34号新长安广场1幢11001室 11,194,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托管运营购买服务):

服务类(陕西环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企业承担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10500m3/d)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出水水质持续稳定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处理标准、汉丹 设计处理能一期和二期共10500吨/日。 确保出水水质持续稳定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处理标准、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942-2014),包括人员薪酬、外购原材料消耗费用、外购燃料及动力费用、日常维护费用等。 本次招标合作期为2年,运维合同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一年一签。 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正式发布的标准、规范。 11,194,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小金(采购人代表)、李伟杰、陈晓斌、杨学礼、胡昌霞、李俊杰、张银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取标准及相应的计算办法,缴纳中标服务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托管运营购买服务 7.2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合作期为2年,运维合同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一年一签,*.00元/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岚皋县河滨大道17号

联系方式: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鲜

电话:*

华 (略)

**日


一、项目编号:HRC-ZBDL-2023-01582

二、项目名称: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托管运营购买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托管运营购买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陕西环 (略) (略) 高新区沣惠南路34号新长安广场1幢11001室 11,194,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托管运营购买服务):

服务类(陕西环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企业承担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10500m3/d)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出水水质持续稳定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处理标准、汉丹 设计处理能一期和二期共10500吨/日。 确保出水水质持续稳定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处理标准、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942-2014),包括人员薪酬、外购原材料消耗费用、外购燃料及动力费用、日常维护费用等。 本次招标合作期为2年,运维合同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一年一签。 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正式发布的标准、规范。 11,194,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小金(采购人代表)、李伟杰、陈晓斌、杨学礼、胡昌霞、李俊杰、张银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取标准及相应的计算办法,缴纳中标服务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托管运营购买服务 7.2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合作期为2年,运维合同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一年一签,*.00元/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岚皋县河滨大道17号

联系方式: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鲜

电话:*

华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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