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城市管理局巩义市永安路堰塞湖水体治理-截污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巩义市城市管理局巩义市永安路堰塞湖水体治理-截污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3-215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永安路堰塞湖水体治理-截污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巩财磋商采购-2023-215-1 | 磋商文件、合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 (略) (略) | (略) 新兴东路 | *.57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略) (略) 永安路堰塞湖水体治理-截污工程项目 | 磋商文件、合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 120日历天 | 贾利娟 | 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贾利艳、赵彩景、柴冬生(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32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2.评审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定标日期:2023年12月5日
4.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 (略) 建设路
联系人:柴冬生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马奔、姜克
联系方式:0371-* 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奔
联系方式:037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3-215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永安路堰塞湖水体治理-截污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巩财磋商采购-2023-215-1 | 磋商文件、合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 (略) (略) | (略) 新兴东路 | *.57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略) (略) 永安路堰塞湖水体治理-截污工程项目 | 磋商文件、合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 120日历天 | 贾利娟 | 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贾利艳、赵彩景、柴冬生(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32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2.评审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定标日期:2023年12月5日
4.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 (略) 建设路
联系人:柴冬生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马奔、姜克
联系方式:0371-* 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奔
联系方式: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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