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美泾川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桃花潭镇查济文物保护设施利用项目-污水管网延伸工程结果公示
醉美泾川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桃花潭镇查济文物保护设施利用项目-污水管网延伸工程结果公示
招标人 | 名称:泾县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桃花潭镇街道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同承 (略) 地址:泾县财富鑫城B6栋101室 |
项目名称 | 醉美泾川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桃花潭镇查济文物保护设施利用项目-污水管网延伸工程 |
项目编号 | HXJY*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5日10时00分 |
承包候选人 | 承包第一候选人:安徽 (略) 公司地址: (略) 包河区宿松路2459号国贸天悦花园 C1幢办公楼1206 投标报价:*.75元 项目负责人:殷浩胜 证书编号:皖*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合格 |
承包第二候选人:安徽 (略) 公司地址: (略) 谢家集区孙庙乡街道村西二区7-1号 投标报价:*.33元 项目负责人:胡世成 证书编号:皖*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合格 | |
废标情况说明 (单位、原因、依据) | 1、安徽 (略)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初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2、安徽 (略) 、安徽 (略) 、安徽 (略)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3年12月6日 |
投诉受理:若对评标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安徽同承 (略) )提出质疑,联系电话:孙工、*;或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联系电话:余先生、*。异议函必须以单位名义提出,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所反映的情况和内容应真实可靠,并提供相应证据。投标人恶意提出异议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若投标人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0563-*。
招标人 | 名称:泾县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桃花潭镇街道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同承 (略) 地址:泾县财富鑫城B6栋101室 |
项目名称 | 醉美泾川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桃花潭镇查济文物保护设施利用项目-污水管网延伸工程 |
项目编号 | HXJY*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5日10时00分 |
承包候选人 | 承包第一候选人:安徽 (略) 公司地址: (略) 包河区宿松路2459号国贸天悦花园 C1幢办公楼1206 投标报价:*.75元 项目负责人:殷浩胜 证书编号:皖*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合格 |
承包第二候选人:安徽 (略) 公司地址: (略) 谢家集区孙庙乡街道村西二区7-1号 投标报价:*.33元 项目负责人:胡世成 证书编号:皖*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合格 | |
废标情况说明 (单位、原因、依据) | 1、安徽 (略)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初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2、安徽 (略) 、安徽 (略) 、安徽 (略)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3年12月6日 |
投诉受理:若对评标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安徽同承 (略) )提出质疑,联系电话:孙工、*;或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联系电话:余先生、*。异议函必须以单位名义提出,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所反映的情况和内容应真实可靠,并提供相应证据。投标人恶意提出异议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若投标人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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