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农业农村局乐至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宅基地信息平台、管理体系和阵地建设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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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农业农村局乐至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宅基地信息平台、管理体系和阵地建设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乐至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宅基地信息平台、管理体系和阵地建设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乐至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06日 15:26
评审专家名单 李江,张静,李利君,吴松青,冷祯军
总中标金额 ¥9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8-*
采购单位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乐至县南塔街道办农经路1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宇之峰工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 (301-3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
附件:
附件1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2 乐至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宅基地信息平台、管理体系和阵地建设项目(二次)-文件集

一、项目编号:N*0

二、项目名称:乐至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宅基地信息平台、管理体系和阵地建设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乐至县丰硕办公用品经营部 (略) 乐至县天池镇帅乡大道仙鹤观村180号 909,7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乐至县丰硕办公用品经营部)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平板式计算机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华为 华为C5 BTKZ-W00 317(台) 2,870.00 909,79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江(采购人代表)、张静、李利君、吴松青、冷祯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中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7000.00元(大写:人民币*万*仟元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管理部门:乐至县财政局;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乐至县南塔街道办农经路1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宇之峰工程 (略)

地址: (略) 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 (301-306)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8-*

四川宇之峰工程 (略)

2023年12月06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乐至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宅基地信息平台、管理体系和阵地建设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乐至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06日 15:26
评审专家名单 李江,张静,李利君,吴松青,冷祯军
总中标金额 ¥9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8-*
采购单位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乐至县南塔街道办农经路1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宇之峰工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 (301-3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
附件:
附件1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2 乐至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宅基地信息平台、管理体系和阵地建设项目(二次)-文件集

一、项目编号:N*0

二、项目名称:乐至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宅基地信息平台、管理体系和阵地建设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乐至县丰硕办公用品经营部 (略) 乐至县天池镇帅乡大道仙鹤观村180号 909,7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乐至县丰硕办公用品经营部)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平板式计算机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华为 华为C5 BTKZ-W00 317(台) 2,870.00 909,79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江(采购人代表)、张静、李利君、吴松青、冷祯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中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7000.00元(大写:人民币*万*仟元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管理部门:乐至县财政局;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乐至县南塔街道办农经路1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宇之峰工程 (略)

地址: (略) 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 (301-306)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8-*

四川宇之峰工程 (略)

2023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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