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设施农业验收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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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设施农业验收结果的公示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兰政办发[2012]163号)和《关于清理调整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的通知》(兰政办发〔2015〕97号),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 (略) 扶持设施农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兰农业农村〔2021〕69号)等文件精神,我市2023年设施农业验收工作已完成,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一、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发展现代农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6日到12月10日止。

四、联系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0579-*

地址: (略) 横山路505号;邮编*


附件: (略) 2023年设施农业发展项目验收结果公示表.docx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6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兰政办发[2012]163号)和《关于清理调整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的通知》(兰政办发〔2015〕97号),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 (略) 扶持设施农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兰农业农村〔2021〕69号)等文件精神,我市2023年设施农业验收工作已完成,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一、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发展现代农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6日到12月10日止。

四、联系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0579-*

地址: (略) 横山路505号;邮编*


附件: (略) 2023年设施农业发展项目验收结果公示表.docx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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