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补充耕地项目耕评和复核工作服务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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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秀区补充耕地项目耕评和复核工作服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MB*

二、合同名称:青秀区补充耕地项目耕评和复核工作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NNZC2023-C3-*-GXFX

四、项目名称:青秀区补充耕地项目耕评和复核工作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青秀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大酒店7楼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 (略) 汇东信息 (略)

地 址: (略) 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广场B1-909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青秀区补充耕地项目耕评和复核工作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1.工程复核:根据土地整治项目的相关办法、规定,按照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对项目区建设工程数量和质量进行一次性复核(隐蔽工程除外)并形成复核报告。
2.新增耕地地类复核: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核定技术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19] 288号)对新增耕地地类面积的认定;地类、等别认定;外业地类认定;外业地类认定;产能认
服务要求: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及新增水田核定成果:①合同签订后并在接到*方的通知之日起3天内开始进行现场取样,外业调查及取样应在7天内完成,应在外业完成后15天内提交工程复核及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报告。②在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及新增水田核定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等自然因素,造成不能开展工作的,经采购人确认,则工期相应顺延。
服务时间:在施工方完成项目施工后并在接到*方通知之日起15天内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含土壤检测)、耕地质量评定
服务标准:提交的所有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和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及自然资源部有关系统报备。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广西福兴 (略)

附件信息:

一、合同编号:11NMB*

二、合同名称:青秀区补充耕地项目耕评和复核工作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NNZC2023-C3-*-GXFX

四、项目名称:青秀区补充耕地项目耕评和复核工作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青秀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大酒店7楼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 (略) 汇东信息 (略)

地 址: (略) 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广场B1-909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青秀区补充耕地项目耕评和复核工作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1.工程复核:根据土地整治项目的相关办法、规定,按照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对项目区建设工程数量和质量进行一次性复核(隐蔽工程除外)并形成复核报告。
2.新增耕地地类复核: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核定技术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19] 288号)对新增耕地地类面积的认定;地类、等别认定;外业地类认定;外业地类认定;产能认
服务要求: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及新增水田核定成果:①合同签订后并在接到*方的通知之日起3天内开始进行现场取样,外业调查及取样应在7天内完成,应在外业完成后15天内提交工程复核及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报告。②在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及新增水田核定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等自然因素,造成不能开展工作的,经采购人确认,则工期相应顺延。
服务时间:在施工方完成项目施工后并在接到*方通知之日起15天内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含土壤检测)、耕地质量评定
服务标准:提交的所有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和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及自然资源部有关系统报备。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广西福兴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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