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2023年漯河卷烟厂潜伏式AGV和配套充电桩购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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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漯河市2023年漯河卷烟厂潜伏式AGV和配套充电桩购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鑫诚 (略) 受河南 (略) 漯河卷烟厂的委托,就2023年漯河卷烟厂潜伏式AGV和配套充电桩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漯河卷烟厂潜伏式AGV和配套充电桩购置项目

二、招 标 人:河南 (略) 漯河卷烟厂

三、代理机构:鑫诚 (略)

四、开标时间:2023年12月5日9:30时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室

五、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康 (略) ;

投标报价(含税):*.00元;

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设备到场及安装调试;整个工期满足招标人整体进度要求,除不可抗力、招标人原因外,工期不顺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今天国际 (略) ;

投标报价(含税):*.00元;

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到场及安装调试;整个工期满足招标人整体进度要求,除不可抗力、招标人原因外,工期不顺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杭州 (略) ;

投标报价(含税):*.00元;

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设备到场及安装调试;整个工期满足招标人整体进度要求,除不可抗力、招标人原因外,工期不顺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外网、河南 (略) 外网、河南 (略) 漯河卷烟厂内部网络、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同步发布。

七、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2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河南 (略) 漯河卷烟厂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518号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见其他网站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 (略)

地 址: (略) 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联系人:邵女士

电 话:见其他网站公示

投诉受理部门:河南 (略) 漯河卷烟厂规范管理办公室

电 话:见其他网站公示

2023年12月7日

,河南, (略) ,漯河

鑫诚 (略) 受河南 (略) 漯河卷烟厂的委托,就2023年漯河卷烟厂潜伏式AGV和配套充电桩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漯河卷烟厂潜伏式AGV和配套充电桩购置项目

二、招 标 人:河南 (略) 漯河卷烟厂

三、代理机构:鑫诚 (略)

四、开标时间:2023年12月5日9:30时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室

五、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康 (略) ;

投标报价(含税):*.00元;

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设备到场及安装调试;整个工期满足招标人整体进度要求,除不可抗力、招标人原因外,工期不顺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今天国际 (略) ;

投标报价(含税):*.00元;

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到场及安装调试;整个工期满足招标人整体进度要求,除不可抗力、招标人原因外,工期不顺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杭州 (略) ;

投标报价(含税):*.00元;

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设备到场及安装调试;整个工期满足招标人整体进度要求,除不可抗力、招标人原因外,工期不顺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外网、河南 (略) 外网、河南 (略) 漯河卷烟厂内部网络、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同步发布。

七、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2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河南 (略) 漯河卷烟厂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518号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见其他网站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 (略)

地 址: (略) 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联系人:邵女士

电 话:见其他网站公示

投诉受理部门:河南 (略) 漯河卷烟厂规范管理办公室

电 话:见其他网站公示

2023年12月7日

,河南, (略) ,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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