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新兴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宗地编号: | *GB00015 | 宗地总面积: | 6.98368公顷 | 宗地坐落: | 新城镇惠中路南侧 | ||
年限: | 70年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23047万元 | 受让人: | 云浮筠城 (略) | ||||
备注: | (一)受让方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年内动工,动工后3年内竣工。未按时动工、竣工的,按有关规定处置。 (二)车位配建:住宅车位不低于每户1个车位;商业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配建1个;商业车位配建充电桩比例不低于10%,所有住宅车位须具备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 (三)按照《 (略) 养老服务条例》和《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兴县加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新府办〔2019〕23号)配建养老和教育设施,如配建幼儿园,还应按照《 (略) 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2〕33号)实行“交钥匙”工程,确保“移交的幼儿园应具备入园条件”;按标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按规定配建体育运动场地。 (四)不需要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五)按要求配建地块东侧20米宽、南侧30米宽道路(含管线沟、路灯及绿化等, (略) 管理等部门的要求、标准执行)。 (六)宗地上的树木、青苗已补偿,原权利人已放弃,出让后由受让方自行清理。宗地上没有古树名木;宗地边沿的建筑物是工程队在“三通一平”施工时临时工棚,出让后由出让人督促工程队自行清理,可以按时交地使用。 (七)未及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
二、公示期:2023年12月06日 至 2023年12月16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新兴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新兴县广兴大道中31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766-*
电子邮件:
宗地编号: | *GB00015 | 宗地总面积: | 6.98368公顷 | 宗地坐落: | 新城镇惠中路南侧 | ||
年限: | 70年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23047万元 | 受让人: | 云浮筠城 (略) | ||||
备注: | (一)受让方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年内动工,动工后3年内竣工。未按时动工、竣工的,按有关规定处置。 (二)车位配建:住宅车位不低于每户1个车位;商业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配建1个;商业车位配建充电桩比例不低于10%,所有住宅车位须具备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 (三)按照《 (略) 养老服务条例》和《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兴县加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新府办〔2019〕23号)配建养老和教育设施,如配建幼儿园,还应按照《 (略) 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2〕33号)实行“交钥匙”工程,确保“移交的幼儿园应具备入园条件”;按标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按规定配建体育运动场地。 (四)不需要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五)按要求配建地块东侧20米宽、南侧30米宽道路(含管线沟、路灯及绿化等, (略) 管理等部门的要求、标准执行)。 (六)宗地上的树木、青苗已补偿,原权利人已放弃,出让后由受让方自行清理。宗地上没有古树名木;宗地边沿的建筑物是工程队在“三通一平”施工时临时工棚,出让后由出让人督促工程队自行清理,可以按时交地使用。 (七)未及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
二、公示期:2023年12月06日 至 2023年12月16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新兴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新兴县广兴大道中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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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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