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人民医院医学影像存储扩容器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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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义安区人民医院医学影像存储扩容器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义 (略) 医学影像存储扩容器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略) 义 (略)
行政区域 铜陵县 公告时间 **日 13:12
评审专家名单 徐振宇、余明池、蒋良友
总中标金额 ¥1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义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义安区五松镇人民北路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何女士 0562-*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铜官区铜官数谷8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女士 *

一、项目编号:AHSL*(招标文件编号:AHSL*)

二、项目名称: (略) 义 (略) 医学影像存储扩容器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三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C区1栋

中标(成交)金额:1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安徽三 (略) (略) 义 (略) 医学影像存储扩容器采购项目 执行招标文件规定 执行招标文件规定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执行招标文件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振宇、余明池、蒋良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招标文件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义 (略)      

地址: (略) 义安区五松镇人民北路39号        

联系方式:何女士 0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铜官区铜官数谷806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义 (略) 医学影像存储扩容器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略) 义 (略)
行政区域 铜陵县 公告时间 **日 13:12
评审专家名单 徐振宇、余明池、蒋良友
总中标金额 ¥1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义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义安区五松镇人民北路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何女士 0562-*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铜官区铜官数谷8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女士 *

一、项目编号:AHSL*(招标文件编号:AHSL*)

二、项目名称: (略) 义 (略) 医学影像存储扩容器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三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C区1栋

中标(成交)金额:1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安徽三 (略) (略) 义 (略) 医学影像存储扩容器采购项目 执行招标文件规定 执行招标文件规定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执行招标文件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振宇、余明池、蒋良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招标文件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义 (略)      

地址: (略) 义安区五松镇人民北路39号        

联系方式:何女士 0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铜官区铜官数谷806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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