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小儿肺功能仪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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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小儿肺功能仪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略) (略) 小儿肺功能仪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QT*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小儿肺功能仪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颍州区清河街道淮河路789号万达广场B-2区4#702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项目名称: (略) (略) 小儿肺功能仪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呼吸家

规格型号:小儿肺功能仪 AX300

数量:1

总价:*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锐(组长),张力人,张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1075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12月08日-2023年12月1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元一新天地B1栋15楼,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埇桥区银河一路 26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元一新天地 B1 栋 15 楼 联系方式:刘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略) (略) 小儿肺功能仪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QT*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小儿肺功能仪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颍州区清河街道淮河路789号万达广场B-2区4#702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项目名称: (略) (略) 小儿肺功能仪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呼吸家

规格型号:小儿肺功能仪 AX300

数量:1

总价:*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锐(组长),张力人,张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1075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12月08日-2023年12月1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元一新天地B1栋15楼,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埇桥区银河一路 26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元一新天地 B1 栋 15 楼 联系方式:刘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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