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昆高速公路粤境横江至马安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及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GZJL2-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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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昆高速公路粤境横江至马安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及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GZJL2-中标公告

招标代理交通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模板
中标候选人公示
G80广昆高速公路粤境横江至马安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及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GZJL2[JG2023-6597-003]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规定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12-08 16:30 至 2023-12-11 23:59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广东翔飞 (略) 云基 (略) 北京路桥通 (略)
投标价(万元) 2272.926 2271.6734 2270.5515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使用信用等级分值情况 第5 (略) 2022年度AA级信用评价等级 第5 (略) 2022年度AA级信用评价等级 第8 (略) 2022年度A级信用评价等级
工程质量 严格按照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规范开展工作。工程质量达到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严格按照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规范开展工作。工程质量达到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严格按照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规范开展工作。工程质量达到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工期 72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3个月,施工阶段:45个月,交(竣)工验收及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服务期:72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3个月,施工阶段:45个月,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服务期:72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3个月,施工阶段:45个月,交(竣)工验收及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具体各中标候选人的业绩、人员情况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略)

联系地址: (略) 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51楼邮编:*

联系人: 刘雪萍 联系电话: 020-* 联系传真: 020-*

招投标监督部门: (略) 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白云路27号,省交通大厦2512室

联系电话: 020-*

公示日期: 2023年12月08日

附件: GZJL2.pdf
招标代理交通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模板
中标候选人公示
G80广昆高速公路粤境横江至马安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及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GZJL2[JG2023-6597-003]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规定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12-08 16:30 至 2023-12-11 23:59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广东翔飞 (略) 云基 (略) 北京路桥通 (略)
投标价(万元) 2272.926 2271.6734 2270.5515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使用信用等级分值情况 第5 (略) 2022年度AA级信用评价等级 第5 (略) 2022年度AA级信用评价等级 第8 (略) 2022年度A级信用评价等级
工程质量 严格按照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规范开展工作。工程质量达到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严格按照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规范开展工作。工程质量达到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严格按照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规范开展工作。工程质量达到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工期 72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3个月,施工阶段:45个月,交(竣)工验收及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服务期:72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3个月,施工阶段:45个月,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服务期:72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3个月,施工阶段:45个月,交(竣)工验收及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具体各中标候选人的业绩、人员情况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略)

联系地址: (略) 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51楼邮编:*

联系人: 刘雪萍 联系电话: 020-* 联系传真: 020-*

招投标监督部门: (略) 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白云路27号,省交通大厦2512室

联系电话: 020-*

公示日期: 2023年12月08日

附件: GZJL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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