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主备线路租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主备线路租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主备线路租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08日 16:56 |
评审专家名单 | 王金虎、毛江兵、李文革、代一川、温小慧(采购人代表) | ||
总中标金额 | ¥444.*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慧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青年路39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夏一南 09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谭婷、窦世娟 0991-*转8003、8012,* | ||
附件: | |||
附件1 | (1114)GK286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主备线路租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 |
一、项目编号:XJTF(GK)2023ZF286(招标文件编号:XJTF(GK)2023ZF286)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主备线路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新疆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
中标(成交)金额:27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 (略) 新 (略)
供应商地址:新 (略) 黄河路168号15幢
中标(成交)金额:62.*(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 (略)
供应商地址:新 (略) 水磨沟区红光山路1966号
中标(成交)金额:11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略) 新疆分公司 | 第一包 线路租用1 | 线路租用1(60条线路) | 按照自治区税务局信息化工作相关要求,对全疆业务专网、业务互联网及外联网线路进行整合,提升互联网带宽,进一步优化税务专网支撑保障能力,确保网络数据传输稳定可靠。 | 本项目所需线路租赁服务期限为12个月(本项目服务期1年,自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运营商为用户提供高级别的服务保障。各运营商按照《租用线路与网络运行保障评价机制》要求确保电路质量,应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中国 (略) 新 (略) | 第二包 线路租用2 | 线路租用2(15条) | 按照自治区税务局信息化工作相关要求,对全疆业务专网、业务互联网及外联网线路进行整合,提升互联网带宽,进一步优化税务专网支撑保障能力,确保网络数据传输稳定可靠。 | 本项目所需线路租赁服务期限为12个月(本项目服务期1年,自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运营商为用户提供高级别的服务保障。各运营商按照《租用线路与网络运行保障评价机制》要求确保电路质量,应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中国移动 (略) | 第三包 线路租用3 | 线路租用3(14条) | 按照自治区税务局信息化工作相关要求,对全疆业务专网、业务互联网及外联网线路进行整合,提升互联网带宽,进一步优化税务专网支撑保障能力,确保网络数据传输稳定可靠。 | 本项目所需线路租赁服务期限为12个月(本项目服务期1年,自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运营商为用户提供高级别的服务保障。各运营商按照《租用线路与网络运行保障评价机制》要求确保电路质量,应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金虎、毛江兵、李文革、代一川、温小慧(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标准由中标企业下浮40%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 (略) 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夏一南 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 (略)
地 址: (略) 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0991-*转8003、8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慧
电 话: 099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主备线路租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08日 16:56 |
评审专家名单 | 王金虎、毛江兵、李文革、代一川、温小慧(采购人代表) | ||
总中标金额 | ¥444.*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慧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青年路39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夏一南 09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谭婷、窦世娟 0991-*转8003、8012,* | ||
附件: | |||
附件1 | (1114)GK286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主备线路租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 |
一、项目编号:XJTF(GK)2023ZF286(招标文件编号:XJTF(GK)2023ZF286)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主备线路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新疆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
中标(成交)金额:27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 (略) 新 (略)
供应商地址:新 (略) 黄河路168号15幢
中标(成交)金额:62.*(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 (略)
供应商地址:新 (略) 水磨沟区红光山路1966号
中标(成交)金额:11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略) 新疆分公司 | 第一包 线路租用1 | 线路租用1(60条线路) | 按照自治区税务局信息化工作相关要求,对全疆业务专网、业务互联网及外联网线路进行整合,提升互联网带宽,进一步优化税务专网支撑保障能力,确保网络数据传输稳定可靠。 | 本项目所需线路租赁服务期限为12个月(本项目服务期1年,自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运营商为用户提供高级别的服务保障。各运营商按照《租用线路与网络运行保障评价机制》要求确保电路质量,应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中国 (略) 新 (略) | 第二包 线路租用2 | 线路租用2(15条) | 按照自治区税务局信息化工作相关要求,对全疆业务专网、业务互联网及外联网线路进行整合,提升互联网带宽,进一步优化税务专网支撑保障能力,确保网络数据传输稳定可靠。 | 本项目所需线路租赁服务期限为12个月(本项目服务期1年,自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运营商为用户提供高级别的服务保障。各运营商按照《租用线路与网络运行保障评价机制》要求确保电路质量,应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中国移动 (略) | 第三包 线路租用3 | 线路租用3(14条) | 按照自治区税务局信息化工作相关要求,对全疆业务专网、业务互联网及外联网线路进行整合,提升互联网带宽,进一步优化税务专网支撑保障能力,确保网络数据传输稳定可靠。 | 本项目所需线路租赁服务期限为12个月(本项目服务期1年,自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运营商为用户提供高级别的服务保障。各运营商按照《租用线路与网络运行保障评价机制》要求确保电路质量,应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金虎、毛江兵、李文革、代一川、温小慧(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标准由中标企业下浮40%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 (略) 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夏一南 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 (略)
地 址: (略) 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0991-*转8003、8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慧
电 话: 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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