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七星湖体育综合体项目-配套基础照明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武宣七星湖体育综合体项目-配套基础照明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武宣七星湖体育综合体项目-配套基础照明工程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1001 | ||||||
招标人 | 武宣县教育体育局(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武宣县教育体育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奋 (略)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亮化服务范围共*.97m2(约2619.6亩),其中*域亮化*.45 m2(约720.65亩),水域亮化*.52m2(约1898.95亩)。主要对体育综合体项目赛事综合楼、1至7号计时记分塔、起点塔等8499.01m2的建(构)筑物的立面进行亮化;同时对体育公园室外总平道路及景观等进行配套基础照明建设。建设内容包括照明工程、供电工程、照明控制及防雷接地等附属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8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1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4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 (略)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总价 | *.92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扶绥县岜盆乡中心小学附属设施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总价 | *.09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略) 2021年里兰一、三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重)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总价 | *.25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象州石龙 (略) 迁建项目-基础配套设施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1、广西光辉 (略) 原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73页B1.17条款: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投标时未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投标总报价中的;该单位的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控制价给出的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故其投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 2、广西 (略) 原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73页B1.17条款: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投标时未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投标总报价中的;该单位的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控制价给出的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故其投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武宣)(/http://**)(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武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武宣七星湖体育综合体项目-配套基础照明工程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1001 | ||||||
招标人 | 武宣县教育体育局(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武宣县教育体育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奋 (略)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亮化服务范围共*.97m2(约2619.6亩),其中*域亮化*.45 m2(约720.65亩),水域亮化*.52m2(约1898.95亩)。主要对体育综合体项目赛事综合楼、1至7号计时记分塔、起点塔等8499.01m2的建(构)筑物的立面进行亮化;同时对体育公园室外总平道路及景观等进行配套基础照明建设。建设内容包括照明工程、供电工程、照明控制及防雷接地等附属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8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1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4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 (略)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总价 | *.92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扶绥县岜盆乡中心小学附属设施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总价 | *.09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略) 2021年里兰一、三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重)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总价 | *.25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象州石龙 (略) 迁建项目-基础配套设施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1、广西光辉 (略) 原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73页B1.17条款: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投标时未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投标总报价中的;该单位的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控制价给出的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故其投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 2、广西 (略) 原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73页B1.17条款: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投标时未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投标总报价中的;该单位的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控制价给出的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故其投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武宣)(/http://**)(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武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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