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废矿物油处置以及回收利用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废矿物油处置以及回收利用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废矿物油处置以及回收利用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3-ZB21682)
公示开始时间:2023-12-12 15:00
公示结束时间:2023-12-15 15:00
(略) 2024年~2026年废矿物油处置以及回收利用(招标项目编号:0123-ZB2168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含税) | 质量 | 交货期 |
1 | 河南嘉 (略) | -*.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4年至2026年 |
2 | 尤溪县鑫辉润 (略)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年 |
3 | 河南丰达 (略)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年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河南嘉 (略) | 王金辉 | / |
2 | 尤溪县鑫辉润 (略) | 何闽杰 | / |
3 | 河南丰达 (略) | 黎庆峰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河南嘉 (略)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尤溪县鑫辉润 (略)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河南丰达 (略)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或监督机构反馈,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邮箱:*@*q.com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纪委工作部 ,电话:0591-* ,邮箱:*@*uimin.com 。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马尾区青洲路9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059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复兴路*12号9层
联系人: 许先生
电话: *、0771-*
电子邮件: *@*ttp://**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废矿物油处置以及回收利用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3-ZB21682)
公示开始时间:2023-12-12 15:00
公示结束时间:2023-12-15 15:00
(略) 2024年~2026年废矿物油处置以及回收利用(招标项目编号:0123-ZB2168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含税) | 质量 | 交货期 |
1 | 河南嘉 (略) | -*.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4年至2026年 |
2 | 尤溪县鑫辉润 (略)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年 |
3 | 河南丰达 (略)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年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河南嘉 (略) | 王金辉 | / |
2 | 尤溪县鑫辉润 (略) | 何闽杰 | / |
3 | 河南丰达 (略) | 黎庆峰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河南嘉 (略)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尤溪县鑫辉润 (略)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河南丰达 (略)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或监督机构反馈,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邮箱:*@*q.com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纪委工作部 ,电话:0591-* ,邮箱:*@*uimin.com 。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马尾区青洲路9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059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复兴路*12号9层
联系人: 许先生
电话: *、0771-*
电子邮件: *@*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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