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社会福利院儿童常用物资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安阳市社会福利院儿童常用物资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SJCG-2023-1201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儿童常用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1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儿童常用物资 | (略) (略) | (略) 文峰区迎春东街光华小区9号楼406室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略) (略) 儿童常用物资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陈重、李拥军、朱铁岭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豫招协{2023}002 号的规定收取,招标代理费475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1、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辛安路南段
联系人: 李杰
电话:*
2、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北关区永安街
联系人:于娟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SJCG-2023-1201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儿童常用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1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儿童常用物资 | (略) (略) | (略) 文峰区迎春东街光华小区9号楼406室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略) (略) 儿童常用物资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陈重、李拥军、朱铁岭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豫招协{2023}002 号的规定收取,招标代理费475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1、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辛安路南段
联系人: 李杰
电话:*
2、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北关区永安街
联系人: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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