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策划及初步设计中标公示
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策划及初步设计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WH21CG2023FW2364
二、项目名称: (略) 鸠江区清水街道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策划及初步设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天宁科技促进中心五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鸠江区清水街道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策划及初步设计; 服务范围:项目位于鸠江区清水街道清水社区,总用地面积约230.87亩,总建筑面积约6500.00m2,主要包括利用地块内现有建设用地布置总部经济组团、主题研学组团、休闲文旅组团等三个板块,同时建设内部道路、管网,对区域内约32900m2的河渠塘坝 进行整治,并建设配套的游步道及绿化亮化工程;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定位、策划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批复、方案论证、专家评审和咨询技术服务等所有工作; 服务时间:6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雯、杨培生、王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成交价在100-500万元内:代理费=100万元×1.2%+(成交价-100万元)×0.48%;(2)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元,则代理费=成交价×1.2%;(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106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三)成交供应商业绩:
供应商业绩:1)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两馆两中心”项目勘察及施工图设计;2)想园二期改造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1)科创水镇一期项目勘察、设计、采购 、施工工程总承包;2)新堂北路南侧、柳墅路西侧(QL*-02)地块建设项目
(四)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http://**.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鸠江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官陡街道九华北路715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百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世茂大厦南楼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芸
电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WH21CG2023FW2364
二、项目名称: (略) 鸠江区清水街道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策划及初步设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天宁科技促进中心五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鸠江区清水街道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策划及初步设计; 服务范围:项目位于鸠江区清水街道清水社区,总用地面积约230.87亩,总建筑面积约6500.00m2,主要包括利用地块内现有建设用地布置总部经济组团、主题研学组团、休闲文旅组团等三个板块,同时建设内部道路、管网,对区域内约32900m2的河渠塘坝 进行整治,并建设配套的游步道及绿化亮化工程;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定位、策划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批复、方案论证、专家评审和咨询技术服务等所有工作; 服务时间:6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雯、杨培生、王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成交价在100-500万元内:代理费=100万元×1.2%+(成交价-100万元)×0.48%;(2)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元,则代理费=成交价×1.2%;(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106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三)成交供应商业绩:
供应商业绩:1)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两馆两中心”项目勘察及施工图设计;2)想园二期改造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1)科创水镇一期项目勘察、设计、采购 、施工工程总承包;2)新堂北路南侧、柳墅路西侧(QL*-02)地块建设项目
(四)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http://**.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鸠江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官陡街道九华北路715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百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世茂大厦南楼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芸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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