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port (略) (略) 电子鼻咽喉镜系统采 (略) (略) 电子鼻咽喉镜系统采购项目 | 工程编号 | DL* | 工程名称 | (略) (略) 电子鼻咽喉镜系统采购项目 | 标段编号 | DL*-1 | 标段名称 | (略) (略) 电子鼻咽喉镜系统采购项目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代理机构 | 大连中 (略)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 09时00分 | 项目辖区 | | 建设地点 | | 公式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 | 公式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14日 | 中标单位情况 | 排名 | 第一名 | 中标单位名称 | (略) | 注册资质 | | 证书编号 | | 企业资质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工期 | 90 | 中标价格 | *.00 | 中标价格单位 | 元 | 质量评定 | 合格 | 评审得分 | | 企业业绩 | | 招标文件规定公式的其他内容 | 一、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湘东区峡山口街花溪路10号3楼306室 中标金额:*元 二、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高清电子鼻咽喉镜(儿童型) 品牌(如有):奥林巴斯 型号:ENF-V4 数量:1 单价:*元 名称:高清电子鼻咽喉镜(检查型) 品牌(如有):奥林巴斯 型号:ENF-VH2 数量:1 单价:*元 名称:高清电子鼻咽喉镜(治疗型) 品牌(如有):奥林巴斯 型号:ENF-VT3 数量:1 单价:*元 | | 名称:高清图像处理系统 品牌(如有):奥林巴斯 型号:OTV-S300 数量:1 单价:*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战伟、马震、鲍柱仁、苑保平、乔黎阳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货物招标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29300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2.在业务模块中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 | | | | | | | Report (略) (略) 电子鼻咽喉镜系统采 (略) (略) 电子鼻咽喉镜系统采购项目 | 工程编号 | DL* | 工程名称 | (略) (略) 电子鼻咽喉镜系统采购项目 | 标段编号 | DL*-1 | 标段名称 | (略) (略) 电子鼻咽喉镜系统采购项目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代理机构 | 大连中 (略)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 09时00分 | 项目辖区 | | 建设地点 | | 公式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 | 公式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14日 | 中标单位情况 | 排名 | 第一名 | 中标单位名称 | (略) | 注册资质 | | 证书编号 | | 企业资质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工期 | 90 | 中标价格 | *.00 | 中标价格单位 | 元 | 质量评定 | 合格 | 评审得分 | | 企业业绩 | | 招标文件规定公式的其他内容 | 一、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湘东区峡山口街花溪路10号3楼306室 中标金额:*元 二、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高清电子鼻咽喉镜(儿童型) 品牌(如有):奥林巴斯 型号:ENF-V4 数量:1 单价:*元 名称:高清电子鼻咽喉镜(检查型) 品牌(如有):奥林巴斯 型号:ENF-VH2 数量:1 单价:*元 名称:高清电子鼻咽喉镜(治疗型) 品牌(如有):奥林巴斯 型号:ENF-VT3 数量:1 单价:*元 | | 名称:高清图像处理系统 品牌(如有):奥林巴斯 型号:OTV-S300 数量:1 单价:*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战伟、马震、鲍柱仁、苑保平、乔黎阳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货物招标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29300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2.在业务模块中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 | | | | | | | 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