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公务维修工区家属院“三供一业”供电分离移交改造项目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公务维修工区家属院“三供一业”供电分离移交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5日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公务维修工区家属院“三供一业”供电分离移交改造项目(二次)(项目编号:23AT*)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15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 ||
项目名称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公务维修工区家属院“三供一业”供电分离移交改造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23AT* | |
标段名称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公务维修工区家属院“三供一业”供电分离移交改造项目(二次) | |
标段编号 | 23AT*-001 | |
采购人 | (略) (略) (略) | |
采购代理机构 | 安徽安天利信 (略) | |
采购方式 | 公开采购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名称 | (略) 明珲阳光 (略) |
应答报价(元) | 40,870.00 | |
质保期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工期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李磊 | |
相关证书 |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2 | |
采购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 (略) |
应答报价(元) | 44,000.00 | |
质保期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工期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张洋洋 | |
相关证书 | 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 | |
采购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 (略) |
应答报价(元) | 44,000.00 | |
质保期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工期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张伟 | |
相关证书 | 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 | |
采购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12月18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应答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8)异议应当署名。应答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应答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5日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公务维修工区家属院“三供一业”供电分离移交改造项目(二次)(项目编号:23AT*)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15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 ||
项目名称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公务维修工区家属院“三供一业”供电分离移交改造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23AT* | |
标段名称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公务维修工区家属院“三供一业”供电分离移交改造项目(二次) | |
标段编号 | 23AT*-001 | |
采购人 | (略) (略) (略) | |
采购代理机构 | 安徽安天利信 (略) | |
采购方式 | 公开采购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名称 | (略) 明珲阳光 (略) |
应答报价(元) | 40,870.00 | |
质保期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工期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李磊 | |
相关证书 |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2 | |
采购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 (略) |
应答报价(元) | 44,000.00 | |
质保期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工期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张洋洋 | |
相关证书 | 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 | |
采购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 (略) |
应答报价(元) | 44,000.00 | |
质保期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工期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张伟 | |
相关证书 | 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 | |
采购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12月18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应答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8)异议应当署名。应答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应答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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