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丰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2023年度认定、复核结果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公示丰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2023年度认定、复核结果的通知

根据《丰台区科技企业孵化机构认定管理办法(修订)》(丰科信发〔2023〕1号)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12月18日至22日将丰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2023年度认定、复核结果进行公示。

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ttp://**.cn

2.通讯地址: (略) 丰台区文体路2号丰台区科信局高新科

3.电话:*

附件:2023年度丰台区孵化机构认定、复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

根据《丰台区科技企业孵化机构认定管理办法(修订)》(丰科信发〔2023〕1号)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12月18日至22日将丰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2023年度认定、复核结果进行公示。

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ttp://**.cn

2.通讯地址: (略) 丰台区文体路2号丰台区科信局高新科

3.电话:*

附件:2023年度丰台区孵化机构认定、复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