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保征缴稽核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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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保征缴稽核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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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RZB[CS]*

二、项目名称:医保征缴稽核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医保征缴稽核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哈尔滨 (略) (略) 南岗区哈尔滨大街635号涧桥西畔小区3单元25层01号 1,2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医保征缴稽核项目):

服务类(哈尔滨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社会保障服务 一、建设背景 医保基金征缴稽核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每年都需要专业的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所有参保单位的稽核工作。该工作需要采集充足的材料和证据,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投入,更需要信息化的有力支持。基于以上原因,结合实际情况,以精准完成每年至少1次的医保基金征缴稽核工作为最终目标,经过科学分析和可行性研究论证,拟通过医保基金征缴稽核信息化支撑,结合现场专业机构稽核,以及专业机构出具稽核结论,助力医保稽核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医保基金稽核工作效率。 二、建设目标 1.参保可控。以人员参保为中心,通过信息化服务,建立与营商的数据共享机制,随时可通过系统完成参保数据的信息比对工作,并形成相关的统计查询数据,以供稽核人员随时调阅。 2.基数可证。通过线下组织专 (略) 直单位及其人员的实地工资基数稽核工作,将相关证据进行汇编整理后,由相关专业机构做出合法的稽核结论,并将整个过程录入信息系统,可供稽核人员随时查看和举证。 3.内控可管。一方面,通过信息化服务能力, (略) 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单位参保及缴费相关业务数据,实现医保部门内控的稽核,识别出经办工作中的风险点;另一方面,需要根据专业机构对单位参保及缴费的稽核过程和产出物建立内部控制台账,形成对每次稽核的进行详细记录,以便于日后查询和分析。 三、建设及服务内容 1.医保基金征缴稽核信息化服务。该服务通过离线形式获取相关机构的参保相关数据,实现参保人员的参保区划、参保状态等参保相关的比对工作,并形成相关结果可供查询;记录医保征缴稽核过程的征缴基数及稽核查证信息等数据,为后续过程查找提供支撑。 2.建立线下医保基金征缴稽核专业体系。引用专业机构对其数据进行核查,与人社、公积金等平台数据进行比对,由其按医保部门稽核要求进行开展参保人员和缴费基数的稽核工作。并且能够与医保核心系统对接,将稽核出的问题数据 (略) 平台处理,同时形成相关的稽核产出物。 3.稽核对象:省直参保单位均为稽核对象,重点稽核经办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被稽核单位数量为900余家以上,被稽核单位人员数量达20万人以上,含高校、医院和企业等大量人员数量的稽核单位。 4.稽核内容: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欠缴医保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与公积金缴费基数比对、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对,筛查异常缴费基数数据,形成稽核结论报告;稽核资料和稽核记录结果进行整理装订档案。 5.提升稽核结论专业性。通过稽核相关数据和产出物,由出具专业的稽核结论报告。 四、项目必要性分析投标方需对本项目的建设必要性进行分析,主要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重要性分析、信息化服务现状及问题分析、资源共享整合分析、稽核过程论述分析、稽核结论分析等。 五、项目需求分析投标方需对本项目需求分析总结完整准确, (略) 内实际情况作出深刻分析,并能将分析结果有效应用在业务系统设计中,满足当前业务需求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内容包括(不限于)业务需求分析、业务流程分析、系统需求分析、性能需求分析、稽核内容和工作流程分析等。 六、总体设计投标方需提供本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设计原则、总体技术架构、应用技术分层架构、软件能设计、软件技术要求、总体技术路线、安全规范设计等。 七、业务应用服务建设 投标方需提供本项目的业务应用服务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数据管理、参保数据比对管理、参保基数核查、稽核过程管理、稽核结论管理、业务数据查询、进度查询等。 八、项目组织实施 投标方应严格依据信息系统工程、软件工程等技术规范,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功能需求、已具备的条件及运行环境,需就项目管理及工程实施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投标方须明确陈述本系统的开发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计划、具体实施部署安排、培训计划等。 一、建设背景 医保基金征缴稽核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每年都需要专业的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所有参保单位的稽核工作。该工作需要采集充足的材料和证据,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投入,更需要信息化的有力支持。基于以上原因,结合实际情况,以精准完成每年至少1次的医保基金征缴稽核工作为最终目标,经过科学分析和可行性研究论证,拟通过医保基金征缴稽核信息化支撑,结合现场专业机构稽核,以及专业机构出具稽核结论,助力医保稽核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医保基金稽核工作效率。 二、建设目标 1.参保可控。以人员参保为中心,通过信息化服务,建立与营商的数据共享机制,随时可通过系统完成参保数据的信息比对工作,并形成相关的统计查询数据,以供稽核人员随时调阅。 2.基数可证。通过线下组织专 (略) 直单位及其人员的实地工资基数稽核工作,将相关证据进行汇编整理后,由相关专业机构做出合法的稽核结论,并将整个过程录入信息系统,可供稽核人员随时查看和举证。 3.内控可管。一方面,通过信息化服务能力, (略) 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单位参保及缴费相关业务数据,实现医保部门内控的稽核,识别出经办工作中的风险点;另一方面,需要根据专业机构对单位参保及缴费的稽核过程和产出物建立内部控制台账,形成对每次稽核的进行详细记录,以便于日后查询和分析。 三、建设及服务内容 1.医保基金征缴稽核信息化服务。该服务通过离线形式获取相关机构的参保相关数据,实现参保人员的参保区划、参保状态等参保相关的比对工作,并形成相关结果可供查询;记录医保征缴稽核过程的征缴基数及稽核查证信息等数据,为后续过程查找提供支撑。 2.建立线下医保基金征缴稽核专业体系。引用专业机构对其数据进行核查,与人社、公积金等平台数据进行比对,由其按医保部门稽核要求进行开展参保人员和缴费基数的稽核工作。并且能够与医保核心系统对接,将稽核出的问题数据 (略) 平台处理,同时形成相关的稽核产出物。 3.稽核对象:省直参保单位均为稽核对象,重点稽核经办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被稽核单位数量为900余家以上,被稽核单位人员数量达20万人以上,含高校、医院和企业等大量人员数量的稽核单位。 4.稽核内容: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欠缴医保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与公积金缴费基数比对、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对,筛查异常缴费基数数据,形成稽核结论报告;稽核资料和稽核记录结果进行整理装订档案。 5.提升稽核结论专业性。通过稽核相关数据和产出物,由出具专业的稽核结论报告。 四、项目必要性分析投标方需对本项目的建设必要性进行分析,主要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重要性分析、信息化服务现状及问题分析、资源共享整合分析、稽核过程论述分析、稽核结论分析等。 五、项目需求分析投标方需对本项目需求分析总结完整准确, (略) 内实际情况作出深刻分析,并能将分析结果有效应用在业务系统设计中,满足当前业务需求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内容包括(不限于)业务需求分析、业务流程分析、系统需求分析、性能需求分析、稽核内容和工作流程分析等。 六、总体设计投标方需提供本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设计原则、总体技术架构、应用技术分层架构、软件能设计、软件技术要求、总体技术路线、安全规范设计等。 七、业务应用服务建设 投标方需提供本项目的业务应用服务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数据管理、参保数据比对管理、参保基数核查、稽核过程管理、稽核结论管理、业务数据查询、进度查询等。 八、项目组织实施 投标方应严格依据信息系统工程、软件工程等技术规范,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功能需求、已具备的条件及运行环境,需就项目管理及工程实施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投标方须明确陈述本系统的开发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计划、具体实施部署安排、培训计划等。 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交货 符合行业标准 1,2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可鑫(采购人代表)、周慧、崔建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附件
规定收费标准向中标(成交)方收取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医保征缴稽核项目 1.66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医保征缴稽核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哈尔滨 (略) 通过 通过 78.67 10.00 9.73 98.40 1 1
哈尔 (略) 通过 通过 74.00 0.00 10.00 84.00 2 2
(略) 广木 (略) 通过 通过 33.67 0.00 7.89 41.56 3 3
黑龙江 (略)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香坊区中山路68号

联系方式: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中荣 (略)

地址: 南岗区长江路189号

联系方式: 0451-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中荣 (略)

电话: 0451- *

(略) 中荣 (略)

2023年12月18日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一、项目编号:[*]ZRZB[CS]*

二、项目名称:医保征缴稽核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医保征缴稽核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哈尔滨 (略) (略) 南岗区哈尔滨大街635号涧桥西畔小区3单元25层01号 1,2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医保征缴稽核项目):

服务类(哈尔滨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社会保障服务 一、建设背景 医保基金征缴稽核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每年都需要专业的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所有参保单位的稽核工作。该工作需要采集充足的材料和证据,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投入,更需要信息化的有力支持。基于以上原因,结合实际情况,以精准完成每年至少1次的医保基金征缴稽核工作为最终目标,经过科学分析和可行性研究论证,拟通过医保基金征缴稽核信息化支撑,结合现场专业机构稽核,以及专业机构出具稽核结论,助力医保稽核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医保基金稽核工作效率。 二、建设目标 1.参保可控。以人员参保为中心,通过信息化服务,建立与营商的数据共享机制,随时可通过系统完成参保数据的信息比对工作,并形成相关的统计查询数据,以供稽核人员随时调阅。 2.基数可证。通过线下组织专 (略) 直单位及其人员的实地工资基数稽核工作,将相关证据进行汇编整理后,由相关专业机构做出合法的稽核结论,并将整个过程录入信息系统,可供稽核人员随时查看和举证。 3.内控可管。一方面,通过信息化服务能力, (略) 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单位参保及缴费相关业务数据,实现医保部门内控的稽核,识别出经办工作中的风险点;另一方面,需要根据专业机构对单位参保及缴费的稽核过程和产出物建立内部控制台账,形成对每次稽核的进行详细记录,以便于日后查询和分析。 三、建设及服务内容 1.医保基金征缴稽核信息化服务。该服务通过离线形式获取相关机构的参保相关数据,实现参保人员的参保区划、参保状态等参保相关的比对工作,并形成相关结果可供查询;记录医保征缴稽核过程的征缴基数及稽核查证信息等数据,为后续过程查找提供支撑。 2.建立线下医保基金征缴稽核专业体系。引用专业机构对其数据进行核查,与人社、公积金等平台数据进行比对,由其按医保部门稽核要求进行开展参保人员和缴费基数的稽核工作。并且能够与医保核心系统对接,将稽核出的问题数据 (略) 平台处理,同时形成相关的稽核产出物。 3.稽核对象:省直参保单位均为稽核对象,重点稽核经办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被稽核单位数量为900余家以上,被稽核单位人员数量达20万人以上,含高校、医院和企业等大量人员数量的稽核单位。 4.稽核内容: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欠缴医保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与公积金缴费基数比对、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对,筛查异常缴费基数数据,形成稽核结论报告;稽核资料和稽核记录结果进行整理装订档案。 5.提升稽核结论专业性。通过稽核相关数据和产出物,由出具专业的稽核结论报告。 四、项目必要性分析投标方需对本项目的建设必要性进行分析,主要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重要性分析、信息化服务现状及问题分析、资源共享整合分析、稽核过程论述分析、稽核结论分析等。 五、项目需求分析投标方需对本项目需求分析总结完整准确, (略) 内实际情况作出深刻分析,并能将分析结果有效应用在业务系统设计中,满足当前业务需求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内容包括(不限于)业务需求分析、业务流程分析、系统需求分析、性能需求分析、稽核内容和工作流程分析等。 六、总体设计投标方需提供本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设计原则、总体技术架构、应用技术分层架构、软件能设计、软件技术要求、总体技术路线、安全规范设计等。 七、业务应用服务建设 投标方需提供本项目的业务应用服务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数据管理、参保数据比对管理、参保基数核查、稽核过程管理、稽核结论管理、业务数据查询、进度查询等。 八、项目组织实施 投标方应严格依据信息系统工程、软件工程等技术规范,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功能需求、已具备的条件及运行环境,需就项目管理及工程实施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投标方须明确陈述本系统的开发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计划、具体实施部署安排、培训计划等。 一、建设背景 医保基金征缴稽核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每年都需要专业的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所有参保单位的稽核工作。该工作需要采集充足的材料和证据,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投入,更需要信息化的有力支持。基于以上原因,结合实际情况,以精准完成每年至少1次的医保基金征缴稽核工作为最终目标,经过科学分析和可行性研究论证,拟通过医保基金征缴稽核信息化支撑,结合现场专业机构稽核,以及专业机构出具稽核结论,助力医保稽核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医保基金稽核工作效率。 二、建设目标 1.参保可控。以人员参保为中心,通过信息化服务,建立与营商的数据共享机制,随时可通过系统完成参保数据的信息比对工作,并形成相关的统计查询数据,以供稽核人员随时调阅。 2.基数可证。通过线下组织专 (略) 直单位及其人员的实地工资基数稽核工作,将相关证据进行汇编整理后,由相关专业机构做出合法的稽核结论,并将整个过程录入信息系统,可供稽核人员随时查看和举证。 3.内控可管。一方面,通过信息化服务能力, (略) 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单位参保及缴费相关业务数据,实现医保部门内控的稽核,识别出经办工作中的风险点;另一方面,需要根据专业机构对单位参保及缴费的稽核过程和产出物建立内部控制台账,形成对每次稽核的进行详细记录,以便于日后查询和分析。 三、建设及服务内容 1.医保基金征缴稽核信息化服务。该服务通过离线形式获取相关机构的参保相关数据,实现参保人员的参保区划、参保状态等参保相关的比对工作,并形成相关结果可供查询;记录医保征缴稽核过程的征缴基数及稽核查证信息等数据,为后续过程查找提供支撑。 2.建立线下医保基金征缴稽核专业体系。引用专业机构对其数据进行核查,与人社、公积金等平台数据进行比对,由其按医保部门稽核要求进行开展参保人员和缴费基数的稽核工作。并且能够与医保核心系统对接,将稽核出的问题数据 (略) 平台处理,同时形成相关的稽核产出物。 3.稽核对象:省直参保单位均为稽核对象,重点稽核经办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被稽核单位数量为900余家以上,被稽核单位人员数量达20万人以上,含高校、医院和企业等大量人员数量的稽核单位。 4.稽核内容: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欠缴医保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与公积金缴费基数比对、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对,筛查异常缴费基数数据,形成稽核结论报告;稽核资料和稽核记录结果进行整理装订档案。 5.提升稽核结论专业性。通过稽核相关数据和产出物,由出具专业的稽核结论报告。 四、项目必要性分析投标方需对本项目的建设必要性进行分析,主要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重要性分析、信息化服务现状及问题分析、资源共享整合分析、稽核过程论述分析、稽核结论分析等。 五、项目需求分析投标方需对本项目需求分析总结完整准确, (略) 内实际情况作出深刻分析,并能将分析结果有效应用在业务系统设计中,满足当前业务需求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内容包括(不限于)业务需求分析、业务流程分析、系统需求分析、性能需求分析、稽核内容和工作流程分析等。 六、总体设计投标方需提供本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设计原则、总体技术架构、应用技术分层架构、软件能设计、软件技术要求、总体技术路线、安全规范设计等。 七、业务应用服务建设 投标方需提供本项目的业务应用服务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数据管理、参保数据比对管理、参保基数核查、稽核过程管理、稽核结论管理、业务数据查询、进度查询等。 八、项目组织实施 投标方应严格依据信息系统工程、软件工程等技术规范,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功能需求、已具备的条件及运行环境,需就项目管理及工程实施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投标方须明确陈述本系统的开发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计划、具体实施部署安排、培训计划等。 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交货 符合行业标准 1,2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可鑫(采购人代表)、周慧、崔建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附件
规定收费标准向中标(成交)方收取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医保征缴稽核项目 1.66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医保征缴稽核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哈尔滨 (略) 通过 通过 78.67 10.00 9.73 98.40 1 1
哈尔 (略) 通过 通过 74.00 0.00 10.00 84.00 2 2
(略) 广木 (略) 通过 通过 33.67 0.00 7.89 41.56 3 3
黑龙江 (略)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香坊区中山路68号

联系方式: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中荣 (略)

地址: 南岗区长江路189号

联系方式: 0451-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中荣 (略)

电话: 0451- *

(略) 中荣 (略)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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