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外业举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六安市叶集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外业举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P-CG*
二、项目名称: (略) 叶集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外业举证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金安区孙岗镇孤堰村潘大楼组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元整/个(¥:35.00元/个)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叶集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外业举证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服务内容为完成叶集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外业图斑举证工作。外业图斑举证工作包括国家、省下发图斑举证,自主提取图斑 (略) 、省、国家检查反馈零星图斑举证。 服务期限:15日历天。 服务标准: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1万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905室,联系电话:0564-*。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建设大厦7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 (略)
地 址: (略) 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905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0564-*
2023年12月18日
一、项目编号:HP-CG*
二、项目名称: (略) 叶集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外业举证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金安区孙岗镇孤堰村潘大楼组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元整/个(¥:35.00元/个)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叶集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外业举证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服务内容为完成叶集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外业图斑举证工作。外业图斑举证工作包括国家、省下发图斑举证,自主提取图斑 (略) 、省、国家检查反馈零星图斑举证。 服务期限:15日历天。 服务标准: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1万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905室,联系电话:0564-*。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建设大厦7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 (略)
地 址: (略) 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905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0564-*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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