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马曹庙镇绿色优质水稻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结果公示
团风县马曹庙镇绿色优质水稻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结果公示
1、项目编号:HBHJZC*-02
2、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3、项目名称:团风县马曹庙镇绿色优质水稻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00 元
6、最高限价: *.00 元
7、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涵盖的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2)供应商如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均视为小型、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 (略) 政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 11 月 14 日至2023年 11 月 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供应商请自行登*《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
3、方式: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取消现场网员注册业务的事项,各供应商请自行进入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并详细阅读“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未注册的企业点击网页上“企业注册”按钮,选择“建设工程企业注册”勾选项目类别(本项目为工程类)→进行注册,上传资料均为jpg格式扫描件,按要求注册成功后系统提示审核通过,无需现场备案;已注册的企业在右上角点击“登录”,选择“企业登录”进入到会员专区进行投标;联系电话:0713-*,各供应商对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潜在供应商注册成功后,即可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未在系统中下载磋商文件的磋商无效。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1 月 21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 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 11 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
(1)签到时间:2023年 11 月24 日8:00-9:00(北京时间);地点: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企业账号-项目管理-选择投标的项目-点参与投标-在线开标大厅-企业签到-输入密码完成签到。
(2)解密时间:2023年 11 月 24日9:00-9:30(北京时间);地点: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企业账号-项目管理-选择投标的项目-点参与投标-在线开标大厅--输入密码完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
(3)开标结束后,供应商使用经过测试能正常开启视频及麦克风的电脑,点击进入“在线磋商专区”等待磋商,须有专人等待磋商,等待期间可以在当前页面提前绑定微信号,方便接收评委邀请视频磋商的通知,因供应商人为因素错过磋商时间,产生后果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2、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3、本项目公告及其它信息均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团风县马曹庙镇曹家河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略) 团风县马曹庙镇曹家河村6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团风县建筑大厦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璐
电 话:*
团风县马曹庙镇绿色优质水稻种植
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HJZC*-0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
三、项目名称
团风县马曹庙镇绿色优质水稻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团风县杜皮乡东岳村民委员会一楼 102 号办公室一间
中标(成交)金额:*.00元(点击查看>>万元整)
工程类 |
名称:团风县马曹庙镇绿色优质水稻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涵盖的内容。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并交付使用。 项目经理:杨文英 执业证书信息: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贾志 贺爱斌 江海东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11-24
2、评审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3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企业后台,找到本项目--点击参与投标--左边的目录树倒数第一个质疑/投诉链接点进去之后按提示操作,各有关当事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
备注: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如未按上述规定程序规定进行质疑,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团风县马曹庙镇曹家河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团风县马曹庙镇曹家河村6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团风县建筑大厦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璐
电话:*
1、项目编号:HBHJZC*-02
2、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3、项目名称:团风县马曹庙镇绿色优质水稻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00 元
6、最高限价: *.00 元
7、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涵盖的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2)供应商如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均视为小型、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 (略) 政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 11 月 14 日至2023年 11 月 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供应商请自行登*《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
3、方式: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取消现场网员注册业务的事项,各供应商请自行进入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并详细阅读“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未注册的企业点击网页上“企业注册”按钮,选择“建设工程企业注册”勾选项目类别(本项目为工程类)→进行注册,上传资料均为jpg格式扫描件,按要求注册成功后系统提示审核通过,无需现场备案;已注册的企业在右上角点击“登录”,选择“企业登录”进入到会员专区进行投标;联系电话:0713-*,各供应商对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潜在供应商注册成功后,即可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未在系统中下载磋商文件的磋商无效。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1 月 21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 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 11 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
(1)签到时间:2023年 11 月24 日8:00-9:00(北京时间);地点: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企业账号-项目管理-选择投标的项目-点参与投标-在线开标大厅-企业签到-输入密码完成签到。
(2)解密时间:2023年 11 月 24日9:00-9:30(北京时间);地点: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企业账号-项目管理-选择投标的项目-点参与投标-在线开标大厅--输入密码完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
(3)开标结束后,供应商使用经过测试能正常开启视频及麦克风的电脑,点击进入“在线磋商专区”等待磋商,须有专人等待磋商,等待期间可以在当前页面提前绑定微信号,方便接收评委邀请视频磋商的通知,因供应商人为因素错过磋商时间,产生后果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2、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3、本项目公告及其它信息均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团风县马曹庙镇曹家河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略) 团风县马曹庙镇曹家河村6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团风县建筑大厦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璐
电 话:*
团风县马曹庙镇绿色优质水稻种植
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HJZC*-0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
三、项目名称
团风县马曹庙镇绿色优质水稻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团风县杜皮乡东岳村民委员会一楼 102 号办公室一间
中标(成交)金额:*.00元(点击查看>>万元整)
工程类 |
名称:团风县马曹庙镇绿色优质水稻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涵盖的内容。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并交付使用。 项目经理:杨文英 执业证书信息: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贾志 贺爱斌 江海东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11-24
2、评审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3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企业后台,找到本项目--点击参与投标--左边的目录树倒数第一个质疑/投诉链接点进去之后按提示操作,各有关当事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
备注: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如未按上述规定程序规定进行质疑,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团风县马曹庙镇曹家河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团风县马曹庙镇曹家河村6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团风县建筑大厦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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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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