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关于公布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关于公布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根据《 (略) 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8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严格审核、体检,同意认定陈诗雨等99位申请人相应教师资格(见附件1)。
备注:1.证书领取时间为2023年12月20—2024年1月5日(上午8:30-11:50,下午3:00-5:20,不含周六、周日)。
2.委托他人领取的,现场领取时需提交“教师资格证领取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委托办理事宜。
附件:1.2023年下半年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略) 延平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20日
(略) 延平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印发 |
根据《 (略) 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8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严格审核、体检,同意认定陈诗雨等99位申请人相应教师资格(见附件1)。
备注:1.证书领取时间为2023年12月20—2024年1月5日(上午8:30-11:50,下午3:00-5:20,不含周六、周日)。
2.委托他人领取的,现场领取时需提交“教师资格证领取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委托办理事宜。
附件:1.2023年下半年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略) 延平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20日
(略) 延平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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