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义务教育学校期末考试试卷印刷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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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义务教育学校期末考试试卷印刷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WH09CG2023FW2451(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号 )

二、项目名称: (略) 义务教育学校期末考试试卷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无为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无城工业园

成交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义务教育学校期末考试试卷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略) 。

服务要求: (略) 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期末考试试卷印刷服务。

服务时间:三年(1+1+1)。

服务标准: (略) 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期末考试试卷印刷服务并配送到指定地点。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敏、张红、*青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若成交价< 100万元,则代理费=成交价×1.2% (2)若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496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1) (略)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国家保密局核发的国家统一考试试卷印制*级及以上资质或涉密文件资料印制*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格审查不通过,做无效投标处理。

4.成交单位业绩: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http://**.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教育局

地 址: (略) 花园路与滨河北路交叉路口往西约50米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天启 (略)

地  址: (略) 无城镇同心小区三期31栋附属办公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小波

电  话:*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WH09CG2023FW2451(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号 )

二、项目名称: (略) 义务教育学校期末考试试卷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无为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无城工业园

成交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义务教育学校期末考试试卷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略) 。

服务要求: (略) 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期末考试试卷印刷服务。

服务时间:三年(1+1+1)。

服务标准: (略) 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期末考试试卷印刷服务并配送到指定地点。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敏、张红、*青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若成交价< 100万元,则代理费=成交价×1.2% (2)若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496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1) (略)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国家保密局核发的国家统一考试试卷印制*级及以上资质或涉密文件资料印制*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格审查不通过,做无效投标处理。

4.成交单位业绩: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http://**.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教育局

地 址: (略) 花园路与滨河北路交叉路口往西约50米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天启 (略)

地  址: (略) 无城镇同心小区三期31栋附属办公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小波

电  话:*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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