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向阳社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提升改造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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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向阳社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提升改造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LX2023CG069

二、项目名称:

利辛县向阳社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提升改造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兴博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瑶海区长江东路与天长路交口东南角YH*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仟元(¥*.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利辛县向阳社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提升改造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制作“便民、利民、惠民、安民”为宗旨,以打造“设施智能、服务便捷、治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APP

服务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5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书红、罗文戈、王永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谈判文件,收取费用1087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项目负责人、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2日

3.开标日期:2023年12月20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5.业绩:无

6.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无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至 2023年12月29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0558-*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成交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辛县青年路利辛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利辛县青年路828号

联系方式:王永恒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利辛城关镇县光明路与前进路交 (略) 场7号楼2楼

联系方式:苏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永恒 苏鑫

电 话: * *

十、附件

1.谈判文件.pdf

2.分项报价表.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

一、项目编号:

BZLX2023CG069

二、项目名称:

利辛县向阳社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提升改造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兴博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瑶海区长江东路与天长路交口东南角YH*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仟元(¥*.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利辛县向阳社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提升改造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制作“便民、利民、惠民、安民”为宗旨,以打造“设施智能、服务便捷、治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APP

服务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5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书红、罗文戈、王永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谈判文件,收取费用1087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项目负责人、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2日

3.开标日期:2023年12月20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5.业绩:无

6.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无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至 2023年12月29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0558-*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成交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辛县青年路利辛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利辛县青年路828号

联系方式:王永恒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利辛城关镇县光明路与前进路交 (略) 场7号楼2楼

联系方式:苏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永恒 苏鑫

电 话: * *

十、附件

1.谈判文件.pdf

2.分项报价表.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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