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采购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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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采购中标公示

受江东 (略) 的委托,国信 (略) 就江东 (略) 2024-202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采购组织开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东 (略) 2024-202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XTC-C-*

三、项目公告媒体:江东控股集团(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四、开标日期:2023年12月21日14时30分

五、招标人:江东 (略)

招标人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55-*

六、招标代理机构:国信 (略)

本项目联系人:俞工 电话:0551-*-615、*

七、公示时间: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八、中标候选单位名称、工期

中标候选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安徽汇华 (略)

安徽 (略)

鼎信数智 (略)

安徽天翰 (略)

安徽 (略)

上海 (略)

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九、异议处理: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江东控股集团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受江东 (略) 的委托,国信 (略) 就江东 (略) 2024-202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采购组织开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东 (略) 2024-202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XTC-C-*

三、项目公告媒体:江东控股集团(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四、开标日期:2023年12月21日14时30分

五、招标人:江东 (略)

招标人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55-*

六、招标代理机构:国信 (略)

本项目联系人:俞工 电话:0551-*-615、*

七、公示时间: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八、中标候选单位名称、工期

中标候选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安徽汇华 (略)

安徽 (略)

鼎信数智 (略)

安徽天翰 (略)

安徽 (略)

上海 (略)

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九、异议处理: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江东控股集团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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