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智联业务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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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智联业务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

(略) (略) 智联业务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中选候选人公示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略) 智联业务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CT*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智联业务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3人组成,于2023年12月22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名供应商参与应答,根据获取比选文件/递交应答文件异常处理预案规定,“获取比选文件/递交应答文件供应商数量为1家时,直接与其进行定向谈判,并出具评审意见。”,当参选人通过初审后,由原评审小组组成谈判小组与其进行谈判。经谈判,谈判小组将其推选为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山东雅敏律师事务所

成交报价:含税总价:48600.00元,增值税税率:3%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资格能力:山东雅敏律师事务所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七、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发布。

八、公示期:2023年12月23日至2023年12月25日(共3天)。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常经理

联系电话:*

异议接收邮箱:changguangyao.*@*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 (略) 及联系方式: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3区1栋1002

电 话:*

联系人:常经理

, (略) ,菏泽

(略) (略) 智联业务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中选候选人公示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略) 智联业务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CT*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智联业务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3人组成,于2023年12月22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名供应商参与应答,根据获取比选文件/递交应答文件异常处理预案规定,“获取比选文件/递交应答文件供应商数量为1家时,直接与其进行定向谈判,并出具评审意见。”,当参选人通过初审后,由原评审小组组成谈判小组与其进行谈判。经谈判,谈判小组将其推选为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山东雅敏律师事务所

成交报价:含税总价:48600.00元,增值税税率:3%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资格能力:山东雅敏律师事务所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七、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发布。

八、公示期:2023年12月23日至2023年12月25日(共3天)。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常经理

联系电话:*

异议接收邮箱:changguangyao.*@*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 (略) 及联系方式: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3区1栋1002

电 话:*

联系人: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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