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中医医院骨外科基础器械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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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中医医院骨外科基础器械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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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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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25 09: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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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天0小时3分

一、项目编号:WHZT-2023-009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骨外科基础器械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博耐思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镜湖区联盛国际商业广场2#1610,1609

中标金额:*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李勇竞、沈恒坚、胡建清、吕熙霞、张诤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300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单位业绩:(1) (略) (略) 医疗器械合同,时间:2022年11月22日,合同金额8800元。(2) (略) (略) 医疗器械采购合同,时间:2022年3月18日,合同金额:36480元。(3) (略) (略) 医疗器械采购合同,时间:2021年7月7日,合同金额:38900元。

3、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鸠江区官陡街道河清路18号仁和新街S6#楼701-711,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http://**.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九华南路430号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正泰工程建设监理(咨询)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官陡街道河清路18号仁和新街S6#楼701-711 

电话:*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磊

电话:*

一、项目编号:WHZT-2023-009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骨外科基础器械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博耐思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镜湖区联盛国际商业广场2#1610,1609

中标金额:*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李勇竞、沈恒坚、胡建清、吕熙霞、张诤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300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单位业绩:(1) (略) (略) 医疗器械合同,时间:2022年11月22日,合同金额8800元。(2) (略) (略) 医疗器械采购合同,时间:2022年3月18日,合同金额:36480元。(3) (略) (略) 医疗器械采购合同,时间:2021年7月7日,合同金额:38900元。

3、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鸠江区官陡街道河清路18号仁和新街S6#楼701-711,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http://**.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九华南路430号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正泰工程建设监理(咨询)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官陡街道河清路18号仁和新街S6#楼701-711 

电话:*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磊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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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3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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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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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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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25 09:22:17

    •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3分

一、项目编号:WHZT-2023-009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骨外科基础器械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博耐思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镜湖区联盛国际商业广场2#1610,1609

中标金额:*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李勇竞、沈恒坚、胡建清、吕熙霞、张诤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300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单位业绩:(1) (略) (略) 医疗器械合同,时间:2022年11月22日,合同金额8800元。(2) (略) (略) 医疗器械采购合同,时间:2022年3月18日,合同金额:36480元。(3) (略) (略) 医疗器械采购合同,时间:2021年7月7日,合同金额:38900元。

3、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鸠江区官陡街道河清路18号仁和新街S6#楼701-711,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http://**.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九华南路430号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正泰工程建设监理(咨询)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官陡街道河清路18号仁和新街S6#楼701-711 

电话:*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磊

电话:*

一、项目编号:WHZT-2023-009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骨外科基础器械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博耐思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镜湖区联盛国际商业广场2#1610,1609

中标金额:*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李勇竞、沈恒坚、胡建清、吕熙霞、张诤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300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单位业绩:(1) (略) (略) 医疗器械合同,时间:2022年11月22日,合同金额8800元。(2) (略) (略) 医疗器械采购合同,时间:2022年3月18日,合同金额:36480元。(3) (略) (略) 医疗器械采购合同,时间:2021年7月7日,合同金额:38900元。

3、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鸠江区官陡街道河清路18号仁和新街S6#楼701-711,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http://**.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九华南路430号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正泰工程建设监理(咨询)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官陡街道河清路18号仁和新街S6#楼7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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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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