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鸭河口灌区2023年度渠道维修养护资金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方城县鸭河口灌区2023年度渠道维修养护资金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方城县鸭河口灌区2023年度渠道维修养护资金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编号:HNYX-*
2、招标项目名称:方城县鸭河口灌区2023年度渠道维修养护资金建设项目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25日
二、招标需求:
1、项目实施地点: (略) 方城县广阳镇、博望镇、赵河镇、清河镇和券桥镇;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招标内容:方城县鸭河口灌区2023年度渠道维修养护资金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第1标段:方城县鸭河口灌区2023年度渠道维修养护资金建设项目。
5、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
8、招标预算金额:57.85万元。
三、中标情况
第1标段
供应商名称: (略) 大秦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G
地址: (略) 卧龙区石桥镇月季大道商业街8号楼1号
项目经理:贾振基
注册证书编号:豫*
中标内容:方城县鸭河口灌区2023年度渠道维修养护资金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中标金额:*.00元
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联系电话:*
四、评审专家名单
曹道魁(磋商小组组长)、侯建军、鲁克欣(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领取中标 (略) 。代理服务费用(不含税)为:6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且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方城县鸭河口灌区运行保障中心
地 址: (略) 方城县赵河镇经济路181号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 (略)
地 址: (略) 方城县凤瑞街道康达路东段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方城县鸭河口灌区2023年度渠道维修养护资金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编号:HNYX-*
2、招标项目名称:方城县鸭河口灌区2023年度渠道维修养护资金建设项目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25日
二、招标需求:
1、项目实施地点: (略) 方城县广阳镇、博望镇、赵河镇、清河镇和券桥镇;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招标内容:方城县鸭河口灌区2023年度渠道维修养护资金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第1标段:方城县鸭河口灌区2023年度渠道维修养护资金建设项目。
5、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
8、招标预算金额:57.85万元。
三、中标情况
第1标段
供应商名称: (略) 大秦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G
地址: (略) 卧龙区石桥镇月季大道商业街8号楼1号
项目经理:贾振基
注册证书编号:豫*
中标内容:方城县鸭河口灌区2023年度渠道维修养护资金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中标金额:*.00元
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联系电话:*
四、评审专家名单
曹道魁(磋商小组组长)、侯建军、鲁克欣(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领取中标 (略) 。代理服务费用(不含税)为:6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且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方城县鸭河口灌区运行保障中心
地 址: (略) 方城县赵河镇经济路181号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 (略)
地 址: (略) 方城县凤瑞街道康达路东段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