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生态环境局铜陵市机动车环检数据互联互通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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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生态环境局铜陵市机动车环检数据互联互通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机动车环检数据互联互通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铜官山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5日 16:2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评审报告书
总成交金额 ¥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长江东路6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先生0562-*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铜官区铜井路2706号西三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金先生* 

一、项目编号:HZZB-2023-088(招标文件编号:HZZB-2023-088)

二、项目名称: (略) 机动车环检数据互联互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包河区东流路9号洪瑞商业中心B-办1601

中标(成交)金额: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略) 机动车环检数据互联互通服务项目 (略) 机动车环检数据互联互通服务项目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双方合同的约定 7日历天 满足招标文件或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评审报告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采购文件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其作出回复。

3、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长江东路601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铜官区铜井路2706号西三层               

联系方式:金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先生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机动车环检数据互联互通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铜官山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5日 16:2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评审报告书
总成交金额 ¥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长江东路6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先生0562-*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铜官区铜井路2706号西三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金先生* 

一、项目编号:HZZB-2023-088(招标文件编号:HZZB-2023-088)

二、项目名称: (略) 机动车环检数据互联互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包河区东流路9号洪瑞商业中心B-办1601

中标(成交)金额: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略) 机动车环检数据互联互通服务项目 (略) 机动车环检数据互联互通服务项目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双方合同的约定 7日历天 满足招标文件或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评审报告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采购文件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其作出回复。

3、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长江东路601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铜官区铜井路2706号西三层               

联系方式:金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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