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安坪镇下坝社区1组部分土地招租奉节县安坪镇下坝社区1组部分土地招租-成交公示
奉节县安坪镇下坝社区1组部分土地招租奉节县安坪镇下坝社区1组部分土地招租-成交公示
标的名称 | 奉节县安坪镇下坝社区1组部分土地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租赁底价 | 1.008 万元/年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11-21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12-04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市辖县>奉节县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名称 | 奉节县安坪镇下坝社区1组部分土地招租 | ||||
坐落 | 奉节县安坪镇下坝社区1组 | 楼盘名称 | - | ||
租赁底价 | 1.008 万元/年 | 租赁期限(年) | 3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递增方式 | 逐年递增3% | 招租用途 | - | ||
产权证号 | 渝(2022)奉节县不动产权第*号(系大证未分割) | ||||
楼层 | - | 结构 | - | ||
房屋证载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房屋建筑面积 | 约700㎡(系本次招租的土地面积)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付清标的首年租金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重庆)宏地(2023)字第018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3-06-28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邓老师 | 联系电话 | * |
招租方名称 | 奉节县安坪镇人民政府 | |||
行为批准机构 | 奉节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对应的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租赁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为保护招租方和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利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招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招租方的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租金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权证系大证未分割,本次招租面积系出租方自行测量等)及相关政策规定,并书面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瑕疵和政策了解等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承租,租赁后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出租方协助。租赁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租赁标的的全部现状及前述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剩余租金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六、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标的移交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出租方名义交纳的以出租方名义交纳)。 七、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须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若协议成交,按租期总租金的1.4%收取,若竞价成交,按租期总租金的3%收取。 八、出租方负责在承租方付清标的首年租金金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租金及租期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计算。 九、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用地范围不得修建永久性构建筑物,不得改变土地的结构,不得危及土地使用安全,土地改造、整治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改造、整治等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土地的结构和现状进行损毁。 十一、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出租方需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时,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并书面告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将标的退还给出租方,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费用。提前支付的租金按实际租赁期结算,剩余租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至承租方。 十二、水、电及其它通讯线路的搭接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协助。 十三、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四、以上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十五、本项目资料仅供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六、备查资料:《土地租赁估价报告》《不动产权证》。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5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集团奉节支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田/司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 |
标的名称 | 奉节县安坪镇下坝社区1组部分土地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租赁底价 | 1.008 万元/年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11-21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12-04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市辖县>奉节县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名称 | 奉节县安坪镇下坝社区1组部分土地招租 | ||||
坐落 | 奉节县安坪镇下坝社区1组 | 楼盘名称 | - | ||
租赁底价 | 1.008 万元/年 | 租赁期限(年) | 3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递增方式 | 逐年递增3% | 招租用途 | - | ||
产权证号 | 渝(2022)奉节县不动产权第*号(系大证未分割) | ||||
楼层 | - | 结构 | - | ||
房屋证载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房屋建筑面积 | 约700㎡(系本次招租的土地面积)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付清标的首年租金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重庆)宏地(2023)字第018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3-06-28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邓老师 | 联系电话 | * |
招租方名称 | 奉节县安坪镇人民政府 | |||
行为批准机构 | 奉节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对应的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租赁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为保护招租方和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利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招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招租方的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租金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权证系大证未分割,本次招租面积系出租方自行测量等)及相关政策规定,并书面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瑕疵和政策了解等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承租,租赁后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出租方协助。租赁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租赁标的的全部现状及前述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剩余租金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六、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标的移交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出租方名义交纳的以出租方名义交纳)。 七、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须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若协议成交,按租期总租金的1.4%收取,若竞价成交,按租期总租金的3%收取。 八、出租方负责在承租方付清标的首年租金金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租金及租期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计算。 九、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用地范围不得修建永久性构建筑物,不得改变土地的结构,不得危及土地使用安全,土地改造、整治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改造、整治等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土地的结构和现状进行损毁。 十一、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出租方需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时,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并书面告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将标的退还给出租方,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费用。提前支付的租金按实际租赁期结算,剩余租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至承租方。 十二、水、电及其它通讯线路的搭接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协助。 十三、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四、以上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十五、本项目资料仅供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六、备查资料:《土地租赁估价报告》《不动产权证》。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5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集团奉节支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田/司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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