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东山社区综治维稳及管理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后-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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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东山社区综治维稳及管理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后-结果公告

关于2024年东山社区综治维稳及管理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后)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项目名称:2024年东山社区综治维稳及管理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我社区按照合同约定对东山社区综治维稳及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验收考核,总体考核优秀,并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评价,总体评价为优。未发生盗窃、斗殴事件、总体上服务到位。

成交供应商名称: (略) (略)

项目成交金额:86.4万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定派驻16名保安人员,协助社区做好综治维稳及相关工作。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东山社区工作站

地址: (略) 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东山社区大碓村58号

联系人: 叶满堂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q.com

公告日期: 20231225

备注:

一、根据《 (略) 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应当将项目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开。但以下项目除外:

(一)《 (略) 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二)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三)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关于2024年东山社区综治维稳及管理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后)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项目名称:2024年东山社区综治维稳及管理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我社区按照合同约定对东山社区综治维稳及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验收考核,总体考核优秀,并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评价,总体评价为优。未发生盗窃、斗殴事件、总体上服务到位。

成交供应商名称: (略) (略)

项目成交金额:86.4万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定派驻16名保安人员,协助社区做好综治维稳及相关工作。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东山社区工作站

地址: (略) 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东山社区大碓村58号

联系人: 叶满堂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q.com

公告日期: 20231225

备注:

一、根据《 (略) 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应当将项目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开。但以下项目除外:

(一)《 (略) 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二)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三)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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