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智慧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冷链仓储加工设施综合服务中心厂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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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智慧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冷链仓储加工设施综合服务中心厂房建设项目

娄星区智慧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冷链仓储加工设施综合服务中心厂房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8日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8日

采购合同编号:娄星财采计[2023]0071

采购人(全称): (略) 娄星区聚兴 (略) (*方)

供应商(全称):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娄星区智慧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冷链仓储加工设施综合服务中心厂房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娄星财采计[2023]0071

3、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娄星区智慧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冷链仓储加工设施综合服务中心厂房建设项目,项目由厂房土建工程、厂房装饰工程、厂房水电安装工程、室外水电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邓书豪

6、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含税费)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本工程不付预付款,按工程进度的70%支付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付足本工程合同价款的70%,审计结算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留终审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时无质量问题付清。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12月12日,完成日期:2024年3月22日。总日历天数:100日历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方式:完成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范围和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合格。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 (略) 娄星区聚兴 (略)

验收方式: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12-12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监督单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2月11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 方:(公章) (略) 娄星区聚兴农

(略)

* 方:(公章)湖南州龙建设有限

公司

法定代表人:聂国清

法定代表人:周龙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略) 娄星区甘桂路与双科街交叉路口618号(水利局3楼306号)

地 址: (略) 娄星区双江乡人民政府办公楼六栋301室

开户银行:/

帐 号:/

附件下载:

娄星区智慧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冷链仓储加工设施综合服务中心厂房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8日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8日

采购合同编号:娄星财采计[2023]0071

采购人(全称): (略) 娄星区聚兴 (略) (*方)

供应商(全称):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娄星区智慧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冷链仓储加工设施综合服务中心厂房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娄星财采计[2023]0071

3、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娄星区智慧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冷链仓储加工设施综合服务中心厂房建设项目,项目由厂房土建工程、厂房装饰工程、厂房水电安装工程、室外水电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邓书豪

6、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含税费)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本工程不付预付款,按工程进度的70%支付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付足本工程合同价款的70%,审计结算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留终审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时无质量问题付清。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12月12日,完成日期:2024年3月22日。总日历天数:100日历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方式:完成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范围和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合格。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 (略) 娄星区聚兴 (略)

验收方式: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12-12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监督单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2月11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 方:(公章) (略) 娄星区聚兴农

(略)

* 方:(公章)湖南州龙建设有限

公司

法定代表人:聂国清

法定代表人:周龙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略) 娄星区甘桂路与双科街交叉路口618号(水利局3楼306号)

地 址: (略) 娄星区双江乡人民政府办公楼六栋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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