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特许经营项目成交公告
洛宁县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特许经营项目成交公告
中韵 (略) 受洛宁县水利局的委托,就洛宁县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特许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会议,现就本次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TLZB-F-2023-395
2、项目名称:洛宁县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粮食作物农业水价格0.1元/m3 ;
经济作物农业水价格0.15元/m3,
非居民用水价格3元/m3。
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本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招募社会资本购置洛宁县 6 座中小型水库及1条灌渠。具体内容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购置后负责经营管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项目建设地点:大石涧水库位于东宋镇上宋窑村;大沟口水库位于赵村乡东山底村南;白河水库位于上戈镇凉河村;瓦川水库位于小界乡苇山村;土门坡水库位于景阳镇;乌龙沟水库位于底张乡;洛南灌渠位于洛宁县洛河南岸宜故公路两侧,西起底张乡柳沟村鹰翅山,东至涧口乡安坡村北,南以洛南区为界,北到洛河为止。
5.3 资金来源:由获得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的中标方自行筹措。
5.4 项目模式:本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即洛宁县水利局通过竞争性采购方式选取特许经营者,将本项目20年特许经营权有偿授予给特许经营者。中标特许经营者在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后,负责合同期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限届满,特许经营者将本项目涉及的资产无偿、无债务、无担保地移交给洛宁县水利局或政府方指定机构。
5.5项目运作方式:为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成交商作为资产购置主体,与洛宁县水利局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拟购置的洛宁县6 座水库及 1条灌渠;资产评估价值约为 34119.00万元。以及通过资产转让无偿取得的特许经营权,通过政府确权、公开采购、合同订立取得购置合同。项目购置完成后,由成交商对购置资产进行统筹运营管理,经洛宁县人民政府授权,洛宁县水利局与成交商签署特许经营协议,授予成交商特许经营权。成交商组建有运营能力的运营团队,市场化运作项目的经营管理,确保项目真购置、真运营、真收益。
5.6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20年。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特许经营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发布采购公告日期
本次采购公告于2023年12月15日发布。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2023年12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略) 高新区河洛路建业华阳峰渡1-1811室。
磋商小组名单:谭唯、赵红玲、陈永岭、田全玲、韦治军
四、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洛宁县兴洛水 (略)
成交价:粮食作物农业水价格0.1元/m3;经济作物农业水价格0.15元/m3;非居民用水价格3元/m3。
特许经营期限:20年
单位地址: (略) 洛宁县城关镇永宁大道水务大厦8楼816室。
五、采购代理服务: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六、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
本次磋商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1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洛宁县水利局
地 址:洛宁县同心路王协桥东300米
联 系 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中韵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1幢1-2418
联 系 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0379-*
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注明投诉人的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3年12月28日
中韵 (略) 受洛宁县水利局的委托,就洛宁县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特许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会议,现就本次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TLZB-F-2023-395
2、项目名称:洛宁县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粮食作物农业水价格0.1元/m3 ;
经济作物农业水价格0.15元/m3,
非居民用水价格3元/m3。
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本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招募社会资本购置洛宁县 6 座中小型水库及1条灌渠。具体内容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购置后负责经营管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项目建设地点:大石涧水库位于东宋镇上宋窑村;大沟口水库位于赵村乡东山底村南;白河水库位于上戈镇凉河村;瓦川水库位于小界乡苇山村;土门坡水库位于景阳镇;乌龙沟水库位于底张乡;洛南灌渠位于洛宁县洛河南岸宜故公路两侧,西起底张乡柳沟村鹰翅山,东至涧口乡安坡村北,南以洛南区为界,北到洛河为止。
5.3 资金来源:由获得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的中标方自行筹措。
5.4 项目模式:本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即洛宁县水利局通过竞争性采购方式选取特许经营者,将本项目20年特许经营权有偿授予给特许经营者。中标特许经营者在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后,负责合同期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限届满,特许经营者将本项目涉及的资产无偿、无债务、无担保地移交给洛宁县水利局或政府方指定机构。
5.5项目运作方式:为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成交商作为资产购置主体,与洛宁县水利局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拟购置的洛宁县6 座水库及 1条灌渠;资产评估价值约为 34119.00万元。以及通过资产转让无偿取得的特许经营权,通过政府确权、公开采购、合同订立取得购置合同。项目购置完成后,由成交商对购置资产进行统筹运营管理,经洛宁县人民政府授权,洛宁县水利局与成交商签署特许经营协议,授予成交商特许经营权。成交商组建有运营能力的运营团队,市场化运作项目的经营管理,确保项目真购置、真运营、真收益。
5.6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20年。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特许经营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发布采购公告日期
本次采购公告于2023年12月15日发布。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2023年12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略) 高新区河洛路建业华阳峰渡1-1811室。
磋商小组名单:谭唯、赵红玲、陈永岭、田全玲、韦治军
四、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洛宁县兴洛水 (略)
成交价:粮食作物农业水价格0.1元/m3;经济作物农业水价格0.15元/m3;非居民用水价格3元/m3。
特许经营期限:20年
单位地址: (略) 洛宁县城关镇永宁大道水务大厦8楼816室。
五、采购代理服务: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六、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
本次磋商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1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洛宁县水利局
地 址:洛宁县同心路王协桥东300米
联 系 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中韵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1幢1-2418
联 系 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0379-*
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注明投诉人的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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