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学院微通道反应器、电化学工作站等科研仪器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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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学院微通道反应器、电化学工作站等科研仪器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FS*号001

二、项目名称

(略) 微通道反应器、电化学工作站等科研仪器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成交金额
1合肥 (略) (略) 蜀山区稻香路1088号香山丽舍38栋1103室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882,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微通道反应器康宁Nebula-CM1*元
2熔点仪华志HMZ-2B165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杰,唐利利,王孟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中的收费基础的 80%执行(不得低于 3500 元)。

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059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30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详见附件

4.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51-*,电子邮箱:*@*hbidding.com。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采购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汤王大道2266号

联系方式:055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408室

联系方式:055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工

电话:0551-*

十、附件





























附件信息:

一、项目编号

FS*号001

二、项目名称

(略) 微通道反应器、电化学工作站等科研仪器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成交金额
1合肥 (略) (略) 蜀山区稻香路1088号香山丽舍38栋1103室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882,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微通道反应器康宁Nebula-CM1*元
2熔点仪华志HMZ-2B165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杰,唐利利,王孟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中的收费基础的 80%执行(不得低于 3500 元)。

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059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30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详见附件

4.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51-*,电子邮箱:*@*hbidding.com。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采购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汤王大道2266号

联系方式:055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408室

联系方式:055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工

电话:0551-*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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